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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什么?”
婆婆见方婶回来得比往日要迟,不客气地责问道。
“回婆母,我在村口看到有人卖饭,便买回来给您和孩子尝尝鲜。”
方婶过门已久,早已不再是从前在娘家时那个跟婆婆硬碰硬的莽撞性子。
如今她远在他乡,又没有娘家人撑腰,方婶便学会了取巧,变着花样哄婆婆开心,在婆家的日子却没有因此好过一点。
婆婆听了儿媳奉承的话,非但没有开心,反倒是嘴唇一抿,不悦道:“你个败家玩意,家里那么多吃食都堵不上你的嘴,你还要去外面买。”
方婶想说,她买饭花得是自己的嫁妆,没有花婆家的一分钱。
但嘴唇翕动了半天,终于还是咽下了话到嘴边的话。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日子终归还是要过下去的。
于是,方婶低眉顺眼地认错道:“婆母教训的是,我以后一定多跟婆母学习勤俭持家的本事,有劳婆母提点我了。”
婆婆这才哼了一声算是勉强满意,却又挑刺道:“把东西放下去做饭吧,买这么点东西够谁吃的。”
上一秒婆婆还在苛责方婶在外面买吃的败家,后一秒却又责怪方婶买得不够一家人吃。
当真是道理都在婆婆手里,婆婆怎么说都是有道理。
方婶作为儿媳,便只有受气的份。
方婶根本也不敢说,其实她只是想用自己的嫁妆买一点好吃的,犒劳一下日夜辛劳的自己。
面对婆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态度,方婶也只是应了一声,一脸沉默地到了厨房做饭,就像她每一天做得那样。
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给全家人吃。
婆婆、公公、丈夫和孩子在桌上吃得正欢,方婶在一旁替婆婆和丈夫夹菜,直到一桌子的人都吃得肚子圆滚,方婶都没有吃到一口饭。
末了,婆婆还要嫌弃道:“笨手笨脚的,让你夹个菜都不利索,你还能干什么?”
习惯性的否定,让方婶几乎要认不清自己了。
明明在嫁到婆家来之前,她也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也是父母的心头宝。
怎么就因为嫁了个人以后,生活就对露出了凶狠的獠牙。
方婶感觉自己像是家里的一个奴仆、一条狗,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人。
方婶心中的郁结情绪几乎要冲破天灵感,桌上却还是一片欢声笑语,没有人看到方婶一个人在房屋角落偷偷抹泪。
或许有人看见了,但他们一家,没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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