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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天真的江湖》作者:九邶文案他曾对我说:“有些路一旦踏上了,便再也回不了头。”

当时我年少,还沾有少年人常有的几分轻狂,嗤笑一声径自喂着鱼,看五彩斑斓的锦鲤争相夺食,全然不放在心上,五彩斑斓的锦鲤搅皱一池子水,他夺过我手里的鱼食往远处一抛,其他没抢到食物的又纷纷朝那边游曳而去,他拍拍我的肩,指指那池子,对我道:“这就是江湖,你啊,留着条命给你妹妹天青吧,不然她可是会伤心的。”

我挑挑眉,思索不出什么,权当他说笑,诓骗我这个无知的少年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对的。

只可怜我一个年方十六的少年人,就这么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赶往江湖,此后再无回头路。

人呐,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回的了头的,比如身不由己地陷入一段过往江湖恩怨,比如身不由己地爱上一个人。

那已经是后事了,别着急嘛,年轻人,听我细细道来好了。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三教九流因缘邂逅搜索关键字:主角:天真,花繁┃配角:天青┃其它:入江湖我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本该继承山庄,终日无所事事,舞剑弹琴下棋赏鱼养花逗鸟,可我老爹觉得我过得太悠闲,在我过了十六岁生辰的第二天,就趁着夜色未散,丢给我一个包裹,和一句,今后你就去行走江湖吧,不混出个名堂来不许回来,说完袖子一甩就走,顾老头摇摇晃晃地合上门,深深看我一眼,没说什么,关了门。

混出个名堂来?什么算是混出个名堂呢?昨天我生辰,老爹把我妹妹天青支走,给我倒酒,一个醉酒的男人和一个醉酒的少年胡扯胡说八道,末了他看着我的眼,眼里有着沉积许久不曾散去的,我未曾见过的,传说中江湖里的刀光剑影,我甚至能感受到铺面而来的血腥味儿,说人话吧就是,他看着我的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他亲生儿子,他是不是下一秒就会拔出他腰间装饰一样的软剑,拿那看着可笑的软剑杀了我。

或许我不一定是他亲生儿子,天青一定是他的亲生女儿是没错的。

我老爹神色冰冷,语气却是与此不相称的散漫,我从那散漫中嗅到些许熟悉的味道,只听他道:“我要你去杀一个人,七王爷,他一日活着,你就一日不许入家门。”

他说得跟玩笑话一样,可我不能不当真,老头子向来翻脸不认人。

我听了他的话,一时惊住,烈酒直冲咽喉,呛得我都快哭了,端了茶水灌进咽喉,咳了几下,这才好了些许,“喂喂,老头子,你说的七王爷,该不会是千毒宗宗主,当今镇北大将军衡璟烨吧,你这是要谋杀亲生儿子么?好吧我错了,上个月我不该偷你的竹子青的。”

我一点也不真诚地忏悔道。

“此事由不得你。”

这是我酒醉栽到在桌子之前,唯一清晰记得的最后一句话了,脑子里朦朦胧胧地想,这酒可是老头子珍藏的千年醉,这么好的酒他能舍得拆,大抵是认真的了。

这酒不是为了庆祝我生辰而拆,只是为了饯别罢了。

还真是薄情啊,老头子,虽说手底下有两个孩子,一碗水端不平是常理,你明目张胆地偏袒天青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也清楚,也没说过什么有过什么异议,没办法,谁让我也偏袒那丫头呢?可你也能这样吧,把自己亲生儿子往火坑里推。

我站在门前,呆呆站着,看了家门一阵,萧瑟秋风一吹,身上的衣服轻薄,冬暖夏凉,可我却觉得心头一冷,下意识裹了裹衣服,背着包裹运了轻功,就这么告别我自记事伊始,就居住的与世无争的小小山头。

山间草木,鸟兽,流水,都是我所熟悉的,深刻进血脉里的东西,而今一走不知何时能归,还能不能归回,心中不免戚戚然有些想哭,可只要想想天青那丫头有失眠的毛病,晚睡早起,昨天虽说老头子下了些药,让她早早睡下了,可若是那药力不足,天青再早醒的话,以她的脚程,大抵是能追上来的。

可老头子那神色,是不容更改的,哪怕是他打小捧在手里含在嘴里,夜明珠一样宝贝着的天青也不成,我还是早些走吧。

那丫头被骄纵惯了,任意妄为,性格十分麻烦,而今这麻烦,还是丢给老头子好了,谁让他自作孽,不可活呢。

天青待在老头子身边,还是很好很安全的,而我根本护不住她。

老头子带我行走过江湖,准确地说是,被天青那丫头逼得不行了,一手拉着天青,腾出来的手握着扇子,披了一张□□,成了一风度翩翩的美男子,纸扇子一摇,上面的桃花绚烂灼灼生辉,再轻轻一笑,就能俘获一众女人欢心,总有人频频回头看他。

哦,对了,男人也有。

根据以往经验,行走江湖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个客栈,填饱肚子,说些好听话讨老板娘欢心,要么就是跟老板闲闲说几句,央着人价格便宜些,我边走边想,前面的人不知为何,聚集在一处,堵在大街中间上。

没事不要闲凑热闹,这是很多故事里讲的,很多传奇小说都有某一个片段,英俊潇洒的少年郎在某一天,救下了可怜无助的少女,两人一见倾心,历经艰难险阻后,喜结连理,然后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隐居起来,儿女双全,远离世间纷争,待在人多的山头或者田间,那个地方名字叫世外桃源。

我也没什么兴趣去看,可我被一个男人推搡着挤了进去,等我收回神游天外的意识时,已经处在纷争的中心了,人群里无数射过来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像是个什么稀有物种,百年难得一见的,比如说长尾巴的人或者说是四不像什么的。

一身白衣披麻戴孝的少女跪着,眼泪正沿着下巴滴落,面容清丽如盛夏初荷,红着眼眶,下巴正被一个一身锦衣的男人捏着,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家子弟,这恐怕是说书唱戏里惯有的,登徒子调戏良家少女的戏码,不,不对,那少女还是要自愿卖身的。

这有什么好看的呢,我思量着,却被一身褐色粗衣的男人推开。

“你这是做什么,当街侮辱人清白。”

那汉子高声斥责起来,我这才看到那一身锦衣的男人攥着人家姑娘的腰带,那姑娘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和天青差不多的年纪,我想着,被触动什么,心下一软,忽然生出了英雄救美的冲动,只是当我决定了的时候,美人儿已经不需要让我来救了。

别人家的大侠,都是白衣长剑,长身玉立,骑一匹高头大马,在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时仗义而出,端的是一身浩然正气,可我遇见的这个吧,一身粗褐布衣,高高壮壮,像是一座小山一样把我的视线挡了个严严实实,霍的一声,当街从背后挥出一把柴刀,就要披在那富家子弟脑袋上,险险停留在人脑袋上,怒喝道:“你他妈走还是不走,□□养的东西!

再不走本大爷就砍了你!”

我想我生平头一次,看到这般比恶霸还要强硬的正义人士,那一身锦衣的男人退了退,接着一群小弟就围了上来,街上围在一起的人游鱼般散开,那些小弟都是街头痞子恶霸,只要不是自己人的就都是敌人,连一旁没来得及跑的卖糖葫芦的老爷爷都要殃及,我看不下去,弯腰背起老人,一手举起人手里的糖葫芦,因不分方向,索性跟着救了美人的英雄跑了。

可那英雄也是个不怎么认路的,居然跑到了一个死胡同。

我叹口气,只觉得自己纯属被殃及的池鱼,在老人的惊呼声中上了墙头,落了脚,把糖葫芦给老人家,老人家看看我,拍拍我的手,干哑的嗓喃喃道:“好孩子,好孩子,给你一个冰糖葫芦,小心些吧。”

我接过冰糖葫芦,觉得这东西可真的比英雄救美,和美人定下终身的事情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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