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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摩拉克斯的观念里,身为神明,爱人是天性,带领人类发展文明是本能。
他不理解白禾的想法。
白禾笑着说:“没有为什么,因为我想陪着哥哥你啊!”
主要是懒得带人开荒!
摩拉克斯与白禾同出一脉,天生就有默契,相互之间更加亲切。
他自然感受到了白禾对人类的无感。
摩拉克斯不喜欢窥探他人的心声,奈何祂们之间的心灵感应,连法则也无法撼动。
“既如此,那阿禾尽管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
白禾表示非常奈斯!
摩拉克斯找到了那几个部落,在人前显圣,收割了一大波信徒。
然后带着几个部落的子民们一起,建立国家,开始了垦荒……白禾并不插手摩拉克斯的建国,几个月的日子过得犹如划水。
这采一朵甜甜花,那摘一个日落果,满山遍野地瞎逛,摸鱼摸得不亦乐乎。
偶尔回来,看到摩拉克斯那张俊脸和穿搭,与这蛮荒种族待在一起。
她都觉得双方简直显得格格不入,看的白禾直摇脑壳。
好在摩拉克斯是一个天生的君主,懂得如何知人善用,使之各司其职。
在他心里,律法地位高于一切,所以他给予人们知识和技术,赐予火种,带领子民搞基建的同时,也根据民情制定了律法。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白禾每天练习武艺、钻研权柄和法则,将其刻画在灵魂里,然后出去溜达几天。
就这样,毫无波澜又无事可干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白禾有些腻歪。
开始想念炸鸡、可乐、火锅、奶茶、烤串、佛跳墙、澳洲大龙虾、大猪蹄子羊肉串……白禾越想越馋,于是说干就干,开始制作美食。
然后,摩拉克斯眼睁睁看着自家妹妹,从打猎得来的林猪身上刮出肥肉炼油,又割下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厚度适中的肉片,下入锅中,煎至两面金黄,放入香料爆炒。
很快,香味儿引来了一众子民。
白禾看着石屋外头跪了一地的人,有些麻瓜。
摩拉克斯也被如此霸道的香味给袭击了,走过来眼巴巴看着白禾。
虽然没说话,但是她已经听到摩拉克斯在说“我想吃”
了!
白禾:耳朵你怎么了?你怎么坏了?他都没说话,你怎么就听见了?白禾麻瓜了。
“哥,这道菜叫『回锅肉』,具体烹饪方法就是……”
摩拉克斯听得认真,也想上手尝试一番。
不过在此之前,他出去安抚了一下他的子民,待明日教导他们烹饪之法。
摩拉克斯一回来,白禾就把采摘来的香料交给他,口头指导了一下。
摩拉克斯一听就知道怎么弄了,结果一上手就是另一码事。
主打一个脑子会了,手不会。
烹饪这种事情,和武艺一样,需要天赋加勤练。
白禾看着新鲜出炉的黑糊糊,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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