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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于静涵虽然答应的时候撅着嘴,却还是一脸喜色,这些东西可是真的够炫,她才舍不得拿去跟别人换呢!

时光匆匆流逝,转眼间郝靓已经升入高二,她的日子仍然不算难熬,只是文理分科后理科的竞赛辅导都如火如荼地开展了,郝靓作为每次考试的榜首,不管有没有兴趣,在老师的殷切要求下,各科的竞赛都是要掺一脚的,因此就少了不少上网时间。

自从上次的骂街风波过后,郝靓在网上就彻底低调了,只跟人讨论感兴趣的话题,很少提及自己的事,而可巧的是,那个“季氏一诺”

出现的频率也少了很多,似乎他跟人提及过,近来有事情要忙。

两人上网的时间都减少了,碰面的机会自然就更少了,郝靓终于不用再愤怒羞愧交加地对着电脑咬牙切齿。

于浩洋自从搬入郝家后就改变了许多,原本张狂肆意的少年一下子沉默了,也不再出去瞎混,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书本上,本来不入流的成绩一天天在进步,李冰十分欣喜于他的改变,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

其实不止是李冰,家里所有人都很支持他的上进,于是文科有李冰郝敬,理科有高材生郝靓,整个楼都是c大各系的教授,有此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加上内在的上进因素,于浩洋想不进步都难。

因此一年的强化学习,加上教师子女的加分,于浩洋居然也一举考入实验中学,虽然不是郝靓所在的火箭班,但对于原本成绩只是中下的于浩洋来说,这进步却几乎是火箭速度了,实验中学可是全省排名前五的重点中学。

就连于静涵的成绩也有所进步,小升初她就近上了c大附中,本来李冰打算将她也转到实验中学,兄妹俩都在眼皮子底下她也方便照看,可于静涵死活不同意,先是说实验中学太远她要早起不利于长个子,又说c大附中教学质量更好,熟悉的同学也多,总之就是不想离开市区去郊区,李冰考虑到郝敬在c大,和附属中学不过一墙之隔,也就没再坚持。

长大了一岁,两兄妹不仅成绩有了进步,外型上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也许是基因本就不错,也许是锻炼使然,小胖妞于静涵个子抽高了不少,相应地就显得苗条了许多,少女身材初现雏形,加上她精心的修饰,已经是班里有名的小美人,身边经常有几个小萝卜头环绕。

李冰曾一度担心她早恋,还拜托郝靓前去刺探,得到于静涵不屑的嗤笑:“那些小屁孩儿懂什么啊,内裤还是妈妈给洗呢,我要的是成熟的,轰轰烈烈的爱情!

就像斯嘉丽和白瑞德,你说斯嘉丽是不是傻啊?阿希礼有什么好的,白瑞德又帅又有钱,还那么爱她,她怎么就想不开呢!”

郝靓在心里翻个白眼,十二岁的女孩读名著不是坏事,可那白瑞德就是书里的年龄,也能当她父亲了吧,真是够成熟。

倒是不用担心她早恋了,小萝卜头儿想成为白瑞德,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至于于浩洋,则又是另一番情形。

他就像春天的柳树,火速地抽枝发芽,然后随风招摇,是的,他的确是很招摇。

于浩洋本来是清秀小白脸类型的,连身材都很瘦长细弱,儿子肖母,郝靓一度怀疑仅有李冰的基因在他身上得到了体现,可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不过是一年风雨无阻的锻炼,于浩洋不仅个子至又窜高了不少,让本就偏高的他在一群青涩男生中鹤立鸡群,就连三围啥的也有所增加——不要怀疑,真的是三围,据郝靓观察,这小子有胸肌了!

当然,具体观察现场是要追溯到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当时小美男学习到深夜才去洗澡,出浴后被某郝姓瞌睡虫摸黑去厕所的时候误打误撞投怀送抱,结果嫩豆腐没吃着反而被猛地推开,后脑勺摔了一个大包半个月才下去,那晚郝靓最鲜明的记忆就是前额结实有弹性的触感和后脑勺闷闷地钝痛,一样的令人印象深刻。

当然,这事到底不光彩,不提也罢。

总之,十五岁的少年不仅身材发育,脸庞也慢慢褪去儿时过于女性化的俊秀,慢慢体现了男性特征,加上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过人的运动天赋,于浩洋走上了往校园白马王子发展的不归路,走到哪里都有女生偷看、娇笑、还有刻意搭讪。

可惜的是,于浩洋够白马,够王子,却不够阳光。

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学习上,剩下来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运动,女生们想正大光明发花痴,也只有趁他在球场上挥洒热汗和多余精力的时候。

这天下午放学,郝靓照例和同宿舍的几个女生一起去食堂打饭,见今天她们打了饭之后不是在食堂找座位吃,而是捧着饭盒往外跑,忍不住有些纳闷,一个女生向郝靓解释:“今天高一有篮球赛。”

郝靓点点头,表示知道:“那怎么了?”

几个女生相互看了一眼,有人笑嘻嘻道:“有小帅哥就着下饭,利于消化。”

另一个女生撇撇嘴:“直接说你想看于浩洋打球得了,还七拐八拐。”

“哈,难道你不是吗?再说我也没说小帅哥不是于浩洋啊。”

郝靓傻了,这是什么情况,于浩洋这前叛逆少年已经风靡到这种程度了吗,连师姐们都动了心?当她看到匆匆赶往球场的还有高三女生时,更加错乱了,和男人来比(严格来说只是个小男孩),难道不是高考更加重要吗?

因为不同姓,在学校时也没什么来往,郝靓周围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和于浩洋的关系,考虑到一个人吃饭比较无聊,再加上一丝好奇心,郝靓便也端起饭盒和同屋的女生一起加入了花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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