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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是要给妈妈送去?”
“恩,还有馍馍吗?”
“有,妈妈中午才烙的。
就在神柜里。”
“那你去地里给他们送点吃的。”
“好。”
看到二哥拿了那么多的饼干到小袋子里,张笑直接把张妈妈交代的帮助二哥收粮食给忘记了。
想到一会儿送过去,自己肯定还能再吃几块,就迫不及待的想要现在就走。
张瑾别看长得斯文儒雅,常常还给人一种清高的模样,似乎对什么都不敢兴趣,可事实上这家伙还有另外一个属性,那就是吃货,在吃的方面,他非常喜欢麻烦。
用农村人的话就是——好(念四声)吃。
因此他把母亲中午烙的锅盔馍拿出来,并未直接就装袋子,而是拿到了厨房,将其切成一个个巴掌大的三角形。
再将其一分为二,在里面或加些家里的咸菜,或刷一些自家研制的辣椒酱,或配上切片的凉拌黄瓜及西红柿。
反正不带重样的。
末了,还体贴的拿出几个家里自制的腌大蒜给配上。
这个东西他爹和大哥爱吃。
将准备好的干粮一一绑好,张瑾才放心的交给小妹,让其带到地里去。
在农村,农忙时候,吃干粮是常事。
要不然干不动活。
当然,这也要有条件的。
有些穷的人家干粮也属于正餐。
送走小妹,张瑾开始处理厨房里的猪头肉,现在外面太阳还大,五点钟开始收稻子也不晚,倒是猪头肉肯定要现在烧上,要不然赶不上晚上的晚饭。
将猪头熬进锅里,张瑾就开始收粮食,作为男子汉,一稻场的粮食他根本不当回事,大不了就是弄的慢一些。
等三弟和小妹从地里回来帮忙的时候,他已经收好粮食在做晚饭了。
晚饭有张大厨做主,在张家的一群小的看来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就算基本上全是素,那滋味也比不喜欢麻烦的张妈妈平常在家做的好吃。
吃到最后张小弟直呼以后要跟着二哥过。
得来了的自然是张老二的一双白眼,还是带着怨恨的。
可惜张老三的没心没肺,比自己二哥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白瞎了张瑾瞪了半天的眼睛。
“到你外爷哪儿住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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