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鼓起勇气,在最后一天一天晚上我还是来到了这所学校,这所学校是我的梦中情校,他以全国前几的科研水平得名,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进,我竟然压着线进去了。
我打去招生办,他们支支吾吾,最后说我的证上写我是男的,那就是男的了,没法调回去了,除非退出学校。
可气的是,他们最后就竟然还祝我入学快乐!
我一气之下气了一下,无奈,我只能入读——以男生的身份。
我站在门外,看着头顶的门牌609。
这是我被分到的宿舍,是男生宿舍!
我咬咬牙,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一开门,就撞进了一个小麦色皮肤、宽肩窄腰的胸膛里。
我和胸膛的主人同时发出了一声惊呼:
“啊”
我一下没站稳,“wok,怎么有女的在啊?”
我猛地一抬头,撞入眼帘的是一张棱角分明的俊颜,他很好看,天生的眉目深邃,高鼻薄唇,脸颊边还有浅浅的酒窝。
少年似乎刚运动完,纷乱的黑发慵懒的贴在额头,白色衬衫被汗弄湿了一大片,那双明亮清澈的双眸中充满着大大的疑惑。
不知道为啥,我总觉得他像一匹自由自在的小狼。
我承认,他说我是女的那一刻我慌了,我把声音压低(不过我的声音本来就不高),说道:你认错了,我是男的,我是你的舍友。
我赶快拿起学生证和房卡给他看,他看着我的学生卡,说:“好吧新舍友,沉京徽。
我叫顾君洋。
进来吧!”
我回答完后,我进宿舍后环视一圈,宿舍没别人。
他说:“哦,贺邃和叶居霖出去了,我也刚刚打完球回来。
还有两个床位没人住,”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刚刚那两人是另外两个舍友。”
“啊,好。”
我有点局蹙。
说罢,他看了一眼我粘上他汗渍的衣服,微微抿了抿嘴角,说道:“走,去洗澡。”
说罢,他来拉我的手,我一下躲开,讪讪笑道:先不了,我还要收拾东西,晚些洗。
你先洗你先洗。”
“那你不去,我先去了。”
等他去洗澡之后,我躺在床上,苦笑:“这种日子还有四年啊!”
就在我在为我的床刚装好床帘时,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
不是,我的舍友都那么帅的吗??
进来的少年的五官生得极好,深刻却不凌厉,气质更是斐然,即便光华内敛,也自带光芒。
此刻,他微眯着眼睛,斜倚着墙站着,白色针织衫的v字领隐隐约约露出的锁骨,增添了几分不羁与性感。
这份随意中带着的慵懒,与他原本的矜贵气质形成鲜明对比,难以掩饰。
他看到我微愣了一下,看到我的行李又了然:“你是新舍友吧,我叫叶居临,你好。”
“你好你好。”
他嘴角含着一抹淡淡的笑,很礼貌的样子,但我看他眼神分明带着探究。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