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窗外,一棵树被雷劈倒,满地绿油油的叶子。
他看着眼前的一片残绿,推了推眼镜:好像哪里不对劲……
冰柜
我在地上瘫坐了五六分钟,因为羞恼和委屈,这几分钟显得格外漫长,他在后面用什么样的表情在看我我不知道,只是在心里不断为自己鼓气:站起来,你能行的,离开这个尴尬的房间,回自己的房间去,不过一具尸体而已,不要怕。
不怕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努力从地上爬起来,把褪到腰际的裙子扯下来,头也不回地摇摇晃晃着走出他的房间。
身后没有任何动静,我反手关上门,把他的气息隔绝在里面。
走廊里依旧漆黑一团,我想起了和乌丸拓也一起看的那两幅画,不知为什么,看的时候没有任何触动,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回想起来,却有种细思恐极的悚然感。
我的腿开始打颤,连跨过这条不到两米宽的走廊都难如登天,门那头的尸体,眦裂的眼球、长长吐出的弯曲的舌头,清晰地再现眼前,我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向身后安室的房门后退了一步。
其实,我完全可以不这么要自尊,折身回去寻求他的保护,可是我只犹豫了半秒钟,就毅然决然抛弃了这个想法,一咬牙,跨过走廊旋开了我房间的门。
门里一切如旧,我死死靠在门板上,瞪着那具僵硬的尸体,她的脸上已经开始出现尸斑,我真希望自己的视力不要这么好。
房间里有一股腥冷的气味,是尸体散发出来的吗?
我感到一阵恶心,压着喉咙干呕了好久,直到眼前出现飞舞的金星,才好不容易止住。
“为什么不救我!”
耳边蓦然传来女人愤怒的哀嚎,我打了个激灵,触电般扭头四处看。
什么也没有,那尸体还直挺挺地躺着,两只手像鹰爪那样曲着,显示着死前的痛苦与挣扎。
“为什么不救我!”
这个声音又一次响起,它不是任何人发出来的,而是回荡在我自己的脑袋里的。
“明明把讯息留给你了,你为什么不去破解?”
它继续聒噪。
我捂着脑袋,大口大口使劲吸气,直到那声音不再出现。
是啊,我为什么这么笨,没能破解出她就给我的信息呢?
不,我根本就对它没那么重视,而且刚刚明明和安室在一起,只要把这事和他一说,以他的聪明,或许会破解出来,而我只顾着被他戏弄,还有那么一瞬间以为他是真的对我有什么感情,居然飘飘然了起来。
真是怂爆了。
我自嘲地干笑了几声,用手捋了捋揉乱的头发,重新站起来。
屋里的小桌上有个梳妆镜,我用手指在上面写下那两个数字:808在上,101在下。
什么意思呢?
我长久地盯着镜子,即便它清晰地映出后面床上的尸体。
人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前一秒还怕得要死,但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反而生出一种想替她追寻真相的勇气。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