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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邪神篇7(第2页)

几公里并不算远,博德男爵这么大的动静,牧民眼睛没瞎都能发现。

果然,收留我的领民就匆匆赶来,被侍卫拦在了外面,却还是喊出了我的身份,一个可怜的生病很久的新上岗牧羊女。

但他们没有说出,我是个逃跑的奴隶。

“是吗?”

博德男爵说道,听不出语气中的意图和喜怒,“以后小心一些。”

众人赞美着他素来的仁慈和爱民如子,我垂着头听着脚步声和马蹄声离开。

收留我的领民把我从地上扶起来,好像担心我被吓坏般,连声安慰,告诉我,博德男爵并不是一个凶残的领主,不会像有些地方的贵族,但凡心情不好,就会抽打虐待平民。

我默不作声地和他回去,羊自然也不用我赶了,我只需要像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憨憨般,在临时的家中吃白饭,偶尔帮忙打下手做饭罢了。

我在破石头房子里又啃了三天木屑面包,期间和羊咩咩们吵架十四回,吵输了十二回。

这天黄昏,在我正想和这群可恶的羊掰扯“正确做羊的高尚品德”

时,眼熟的博德管家就来了。

他已经认不出我是那个打听过乔斯一家的路人少年。

他这次是带着博德男爵的口信来的,男爵大人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问我喜欢喝什么酒。

谢邀,我最爱王都的“红玫瑰”

玛泽米诺,每次商人来我们岩石领的时候,我都会和老父亲撒娇蹭一杯,但很显然一个牧羊少女不可能听说过玛泽米诺。

于是,我只能继续羞涩道:“我不爱喝酒,我喜欢黑麦苗汁。”

博德管家和口信一起送来的,是一件放在精美包装里的漂亮裙子,乍一看是纯黑色,但在月光或者阳光下闪烁着粼粼的蓝光,样式简单却又华美,能很好衬托出少女玲珑的曲线,当然,我作为少男只能努力挤出个对a,要不要?

所谓男人最理解男人,我一看这货送来的东西,再一听这油腻味儿十足的口信,我就知道博德男爵打的什么三年起步的犯罪念头。

“男爵大人希望你不要拒绝,艾丽娅小姐。”

管家温声说道。

嚯,好家伙,你也想走雅诺大人的茶里茶气路线吗?我和你说,你是茶不过我老板的,用最温和的口气说出最有威慑力的话是他的专长,因为他根本没打算威胁,他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再说我为什么要拒绝,加班嘛,莫得办法啦。

十六岁的少年喉结不算太明显,谁让我发育得晚,脸又长得好,至于身材平板这个问题,缺乏营养的贫穷牧羊女能波涛汹涌才是稀奇的天赋异禀。

我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穿上裙子,坐在博德管家带来的马车里,晃荡着进了男爵的城堡。

淦,修得比我们家都好。

脱下正装,在自己家请少女吃饭的博德男爵,显然连身上的硬汉气质都消去不少,他并不急躁,只是晃动着手里的红酒杯,让我尝尝好东西,仆从端上烤鸡、牛排、羊排、牛尾汤等贫民一年到头也吃不到的美味,还有一个个圆满可爱的白面包。

啃了快一周木屑黑面包的我,差点把持不住。

把持不住,就不用再把持了。

在博德男爵的注视下,我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不少食物,被噎住了就端起酒杯灌一口,嗯,也是王都的贵族最爱——“少女之血”

塔瓦哈。

我不喜欢这个红酒品种,太酸太苦涩,尽管确实香醇,相比之下,“红玫瑰”

就有一种甜滋滋的果味,还带着玫瑰般的余香,至于有人污蔑玛泽米诺是娘们喝的,我呸。

但这时候,塔瓦哈用来下菜还是可以的。

博德男爵端着酒杯看我吃饱喝足,便带着说不出的笑意走近我,将温热宽大的手掌落在我不着衣料的肩上,顺着光滑的肩部——

淦,动手动脚的屑!

左右计划顺利,我也不必再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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