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好,他们准备给松松建的熊舍不大。
**平米的地方能让它休息睡觉就够了,三面半的墙也不需要用太多的材料,要不光是搬这些砖头和沙子都得浪费好几天。
见程穗要走,松松赶紧睁开了眼睛想要从树上下来,可看到程老三在那,又怯怯地把腿给缩了回去。
“昂!
昂!
昂!”
等,等等我啊!
带我一起走!
前两天程穗工作忙,来山里给它送窝窝头的都是程老三和王冬梅,但松松却基本没跟他们接触过,所以它认识的两脚兽还是只有程穗。
“我就是回去接点水,一会就回来了。”
程穗轻声嘱咐它道,“你就在树上睡觉吧,乖。”
目送着程穗离开,再看看在下面忙活着给砖头涂水泥的程老三,松松紧张地爪子都快抠进树皮里了。
它不仅胆小,而且有点社恐,虽然它能够感觉出来程老三不会伤害自己,也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和陌生的两脚兽距离太近仍然觉得浑身不自在。
吧唧吧唧……
在树上睡得有点久,肚子都有点饿了。
看着程穗放在树根下面的那只竹筐,隔得老远,松松似乎都能闻到里面窝窝头的香味。
它有点累,不想去吃竹子,只想躺在地上闭着眼啃窝窝头。
可是……那个男人在放着窝窝头的竹筐旁边哎。
冒险?挨饿?
一番纠结后,松松决定挨着饿去冒险。
轻手轻脚地从树上爬下来,又猫猫祟祟地朝着程老三的方向靠近,它自以为只要动作够轻就不会被他发现,殊不知它那将近二百斤的体重,实在是让人想不发现都难得很。
将地基挖得差不多后,程老三又停下来休息了会。
一扭头,正好看到松松的肉爪子正伸向树边的那只竹篓。
松松:……
糟糕!
被看到了!
那一刻,时间好像被按下了暂停键,松松的爪子悬在半空,不知该继续伸进去还是缩回来,眼珠子骨碌碌地一遍遍打量着程老三的侧脸,时刻注意着他脸上的微表情。
他,他不能过来揍自己一顿吧……
瞧松松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程老三笑着将头扭到一边,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好让它能够继续下手。
果然,见程老三没有理自己,松松赶忙将竹篓拉倒在地上,飞快地从里面找到那几只窝窝头,随后叼起一只,“蹭蹭蹭”
地扭头就跑。
好险好险!
差一点就被发现了!
松松咬着窝窝头跑回到树下,又开始往树上爬,准备爬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开始吃。
结果嘴巴咬得太紧了,一下子把窝窝头咬成了两半,直接从身子两边滚了下去。
啪……
半圆形地窝窝头掉在地上后又滚了好远,碰到那块石头的时候才停下。
松松急忙从树上爬下来想去捡回来,还没靠近呢,就看到从灌木里窜出来一只野老鼠,耸动鼻子嗅着窝窝头散发出的香味。
山里的老鼠能长得跟小兔子一般大,平时吃素,但真要是饿了,也是会吃肉的。
“哎?哎!”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