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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没有。
她就像是一棵被移植过来的树,扎根大地,开枝散叶,就这样在哥谭这片弃地生活了十几年。
不过这个开枝散叶不是说她结婚了、生孩子了、在哥谭连坟地都买好了,是说,她丝毫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她出的书都感谢哥谭这座城市,她在哥谭电视台做了青少年节目,她买了富人区里一栋带院子的别墅,她成了哥谭社交场所里常见的一位女士。
就好像,哥谭是寂静岭,而她是个纯粹的稚子,行走在哥谭的夜与昼时,她只看到一座古老而宁静的城市,而从未觉得一走一过的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人们说她看起来像是玛莎,无论是蓝色的眼睛还是棕色的卷发。
她好像永远不会离开哥谭。
亲爱的布洛意女士只差嫁给布鲁斯或者其他某个哥谭巨子。
而布洛意女士说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假设女人一定要结婚?而且,请叫我布洛意博士。”
她就是这样。
“真不敢相信,她竟然是阿卡姆清道夫。”
尼诺说着,用魔法整理了桌面。
“但是实际上,她就是,或者说她和她的双胞胎妹妹中起码一个是。”
迪克说完,长出了一口气,“她是故意被人发现的。
她是故意的。”
“怎么说?”
尼诺问。
回答他的是达米安:“前天你在纽约的时候,哥谭警方巡夜的时候遇见了她,她站在哥谭湾,一只手拎着笑点的头(“笑点?”
尼诺震惊;“没错,是笑点,不可能是别人。”
迪克肯定道。
),另一只手提着一把唐人街厨子会用的剔骨刀……人证物证具在,痕检没有另外的可能,她也不否认。”
“不否认?那为什么还要找?哦……双胞胎?我没听说过她有姐妹。”
“……因为她们共用一个身份。
鉴于阿卡姆清道夫这个身份过于敏感,哥谭警方还有我们都没透露消息——至于你,不要和维姬瓦尔透露一个字。”
达米安死盯着尼诺说。
尼诺只能举起双手,以示投降:“相信我,这种事说了,就连维姬都会觉得晦气,想去参加什么驱魔仪式的。”
哥谭清道夫,一开始的时候,可以说是哥谭的英雄,一度人气颇高。
她出现在蝙蝠侠失踪的一段时间,和蝙蝠侠不同,她不是那种会把罪犯暴打一顿扔进警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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