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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瞎得还挺久的。”
钟宁毫不客气地点评。
苦荞:……
后面情绪化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她认识沈征程的时候,还在读大专,在a市实习。
苦荞以前是留守儿童,奶奶积劳成疾早早去世,后来爸爸在沿海城市打工,意外溺亡,再之后,妈妈改嫁,家里便只剩下她和爷爷两个人了。
她高考的分数线是能上本科的,但最后选择了一所专科学校,学的护理专业,一方面是因为能早点毕业,好找工作,另一方面是希望能够更好的照顾年迈体弱的爷爷。
她最开始写东西,也是出于很现实的原因:能多赚一分是一分。
结果她实习没结束,刚拿到第一本书的稿费,爷爷却去世了。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她晚上下了公交,往临时租住的房子走的时候,崩溃姗姗来迟,她蹲在地上哭的难以自制。
就是在那时候遇到了在附近读大学的沈征程。
《狼烟》也是在那之后,在沈征程的鼓励下开始写的。
沈征程是一个……很善于倾听和开导的人。
“我和沈征程,是谈过的。
但我也知道,他的身边并非只有我一个。”
苦荞和余瑶不一样,和何亭也不一样。
她纤细敏锐,但又因为孤苦无依,清醒地贪恋着沈征程的温柔和偏爱。
也许有人会觉得,男人有什么大不了的,为什么要这么犯贱。
但其实不是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充沛的“爱”
的能力。
“我把他当作我的精神支柱,很卑微地想着,他那么优秀,享受众星捧月是应该的,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
苦荞怅然若失,长长地叹了口气。
钟宁对此不以为然,但这次到底没再出声“点评”
。
好在苦荞很快自己调整了回来,自嘲地笑笑:“我后来复盘过我对他的感情,大概和养猫猫狗狗差不多吧,他还比猫猫狗狗寿命长,能对我嘘寒问暖,能照顾我,能帮忙开发我写的故事,多好啊。”
钟宁:…………
如果沈征程听到这话,怕是能怄死。
可惜刚才没录音。
苦荞深呼吸之后,放下搅拌勺,端起咖啡杯朝钟宁举了一下:“我这次见您,主要是想谢谢您和您的老板,谢谢你们在我反悔的时候,没有坐地起价。”
钟宁浅淡地笑了一下,也举起杯子和她碰了碰:“公平合作而已。”
苦荞抿了口咖啡,又道:“希望你们能如谈好的那样,好好对待《狼烟》。”
钟宁点头:“当然。
我们正是因为看好这个ip,所以才投资你们公司的。”
苦荞并没有把他这句话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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