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 计划(第1页)

上了岸,林妹妹收起了床,“哥我们往哪里走。”

林炎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小山丘,上面长了一些不知名的树木,树木不算非常高,但也有三四米,枝叶繁茂,用来隐藏身形还是很不错的。

“就去那里吧。”

林炎指了指那山丘。

“主人,黑风狼的尸体中有妖丹,二阶的已形成妖核了,这个可以入丹药,也可以直接炼化,对修为提升帮助很大。”

就在林炎转身准备走时小蝶的声音传来。

“嗯?是吗?”

林炎不确定的问道。

“是的主人。

其实妖兽的整个身体都是对修士很有帮助了,它们的血肉直接可以食用,可以增强人类的体质。

强化人类的血肉筋骨。

妖兽的骨头可以炼制武器,妖兽的皮毛也可以卖金钱的。”

小蝶又介绍道,“嗯,我想想,这样妹妹。

那一阶的,直接用乾坤塔炼化了,对升级二层应该有点帮助吧,二阶的妖核和妖丹咱们挖出来先放着,血肉到时给我的家人和做咱们的口粮。”

林炎吩咐道。

“嗯,好的,我还没有炼化过妖兽,应该是有好处的,下次咱们用困魔法试一只活的。”

林妹妹说完就麻利的跑过去,边走脚边的狼尸边消失。

没有过多久,一阶的狼尸都已进了乾坤塔专门困兽的地方。

现在只剩下一只狼王和一只二阶的妖狼尸体,本来还有一只二阶的妖狼的,但被林炎一指乾坤指给戳爆了。

“妖丹在黑风狼的腹部,妖核在它的额头上。”

林炎听着小蝶的指挥,从两只妖狼身上取出两颗血红色的妖丹,一大一小,小的差不多有龙眼大小,大的比它大了一圈。

其内有一股狂暴的能量。

然后在额头取出了,两颗菱形的晶体,也是一大一小,小的只有指甲盖大,大的比它稍微大不到两毫米。

这晶体内所含的能量很纯净,都差不多类似于灵石,应该比灵石含的能量还要多。

“这两头狼尸收好,不要炼化,到时让我家人提升血肉体质。”

林炎转头对林妹妹嘱咐道。

“嗯嗯知道。”

林妹妹点头。

“好,咱们去那边吧。”

林炎率先走向那边的山丘。

进入山丘后。

林炎用剑削出一片空地。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无人区之王

无人区之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