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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倩很珍惜两人来之不易的相处时光。
拍完照,汤倩饿得前胸贴后背,一定要请林之珩吃昨天下午吃的那家抓饭,她觉得那家抓饭味道很不错,值得跟所有人推荐。
林之珩看她饿得满脸煞白,都快怀疑她是不是要死了。
路过馕店,林之珩斥巨资给她买了个烤馕,汤倩抱着比她脸还大的馕,走在街头一边啃馕一边跟林之珩嘟囔:“刚刚老板给你找钱你为什么不要?那可是一百块钱!
馕才五块一个!”
馕饼有点干,汤倩吃得眼冒金星、干瞪眼。
林之珩看她快噎死了,皱眉解释:“懒得揣大把皱巴巴的零钱。”
汤倩瞪大眼,含糊道:“……理由就这么朴素?你可以给我啊,我有兜!”
林之珩单手插兜,一脸淡定道:“那你回去找老板要回来。”
汤倩:“……”
她也就敢跟林之珩嘟囔几句,真去要也不好意思啊,而且那钱也不是她的。
不过就算不是她的,也不能浪费吧。
好叭,给老板也算是做善事了,毕竟没丢垃圾桶不是吗?
汤倩安慰完自己,摇头说不去。
林之珩睨她一眼,威胁她:“不去就别说话。
吃不下就别吃了,噎死你得了。”
林之珩说话很难听,汤倩却听出了关心。
她傻乎乎地朝他笑笑,洁白的牙齿如一轮月牙,配上那张晒红的小脸,漂亮得不行。
他们漫步在古城,感受着古城里一砖一瓦的独特韵味,路过的每一家店都有它自己的故事,就像他们,也是故事里的人。
汤倩希望这段路远一点,这样她就可以走久一点。
她喜欢这样温清的林之珩,喜欢他放下身段跟她斗嘴,喜欢他关心她却又不喜欢说实话的别扭样。
意识到自己爱上林之珩后,汤倩很珍惜他们相处的每一秒每一分钟,因为她总觉得,这样的时光是短暂的、是她偷来的,稍不注意就会消失。
林之珩也很喜欢晒着暖暖的太阳,漫无目的地跟一个美丽动人的女人走在陌生的街头。
他忍不住低头看女人,对方有所察觉地抬头,眼眸清澈又温柔,像春日的雪水一般干净透明。
大概是被这样的眼神触动,林之珩忍不住抬手摸了摸汤倩的脑袋,伸手挡住她的眼睛。
这样就看不见了,没有负罪感了。
汤倩被男人温热的手掌遮住了眼睛,看不清路,她抱着馕饼,凭着感觉往前走,男人时不时低声提醒她:“前面有人。”
“靠右一点。”
“往前走。”
“……”
摸瞎走了几分钟,汤倩玩够了,抬手拿下林之珩的手,重新得见光明。
她没有甩开林之珩的手掌,而是与他十指紧扣着继续往前走。
林之珩察觉她的小动作,没有阻止她,反而紧了两分力道,将她的小手牢牢握住。
这是第一次,两人手牵着手正大光明地走在街头,普通却又特别,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俊男美女的组合吸引了不少目光,不过很庆幸的是,没人认出汤倩。
可能有点虚荣,但是汤倩真的很喜欢路人投射在他们身上羡慕、祝福的目光。
她比任何时候都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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