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
范大娘语塞。
“谁都不愿意吃亏,我也不愿意,各位婶子大娘你们继续聊,我回娘家了。”
吴氏前脚刚走,范大娘就冲着她的背影发了狠似的说道:“哼,死丫头,就仗着在婆家生了个儿子,瞧把她嘚瑟的,看她那个大嫂子可不敢这样。”
范大娘大概是没料到吴氏听到了,而且还回头了。
“范大娘,可我就是生了儿子啊?”
吴氏觉得还不解气,拿出无所谓的样子,“生儿子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儿,哪个女人不会?”
她……就不会。
范大娘气的跳脚,可是在别人看来,吴氏也没翻脸,说话的时候还笑嘻嘻的。
范大娘要是真的计较了,那就是她的问题。
毕竟是她挑事在先的。
吴氏进了家,两个嫂子酸溜溜的给她打招呼,看着她空手回来的,撇撇嘴就走了。
她爹不在家,去地里送粪了,把草木灰还有大粪和土搅合在一起,这是天然的肥料,庄稼长得好。
吴氏之前都会拿东西回来,可是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最后都落在了嫂子和侄子们的手里,爹娘根本捞不到。
吴婆子也是闲聊般的,“素枝,你公公说今年种啥了没有?”
“还没呢,等他拿定主意了,我再回来。”
吴氏明白了她娘的意思,去年虽然不旱了,可是夏天的雨水太多,粮食收成不算太好,但只有一向不收庄稼的傅家,居然粮食产量最好。
这也是头一遭,公爹说那都是小姑的功劳。
吴氏也觉得是小姑带给家里的好运气。
吴婆子点头,“你留心着点儿,你公爹是咋侍弄庄稼的,以前也没见着他的地咋出彩,去年全村属你婆家打的粮最多。”
“娘,他们不瞒着我,我也没瞒着你,还跟以前一样。”
吴婆子就觉得怪,“那就跟你那小姑有关系,还真是福星,没生她之前,你婆家那是全村最穷的。”
“要不是看在你公婆为人不错,你又稀罕二金,我跟你爹可不同意你嫁过去。”
傅家穷,傅三金都到了说亲的年纪了还没动静,不过那是之前,最近的媒婆也上门了。
“娘,都多久的事儿了,添福都那么大了,还说这干啥,日子不是好了吗?”
吴氏很满意现在的生活,“再说了,之前我也没受啥委屈,离你跟爹近一点,也方便照顾。”
这话倒是不假,别人总说养儿防老,可吴家老两口却得了闺女不少说照顾。
吃的穿的还有花的,没有它啊,被那两个倒霉儿子折腾的,也跟傅家一个德行。
“对你那小姑好点儿,别跟你那大嫂一样。”
吴氏的娘家没搬弄是非过,她也没回家说过婆家的不是。
可一个村子住着,想不知道都难。
“娘,大嫂也挺好的。”
吴婆子撇撇嘴,“福星可得好好的哄着。”
“娘,就算她不是福星,那也是二金的妹妹,添福的姑姑,也得好好待着。”
……
傅百万以前不爱在街上晃悠,人穷怕被人笑话。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