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主要长的太过彪悍了,还非常有特点,跟随侯爷这么长的时间,不说别,光是在海中就见过不少巨兽。
比如一些跟船差不多大的鱼,有一些还会喷水,还是从背上喷水,神奇的一匹。
杨乾只负责杀,不负责运回来,不是带不动这鱼,而是鱼腥味太重了,要是把鳄雀鳝带回营地,身上那味道绝对跟高启强一样,何必呢。
当张雨梦看到后,顿时就懵逼,将杨乾拉到一旁。
“我们暂时不缺食物,还是不要吃的好!”
杨乾也是满脸好奇,上辈子,好似也没人说过这玩意儿能不能吃。
看到杨乾的疑惑,张雨梦解释道。
“我听一个朋友说,鳄雀鳝的肉比较粗糙,口感不是很好,再说着玩意儿吃的东西很杂,身上可能有不少寄生虫和毒素!”
杨乾顿时大惊失色。
“不会吧,这玩意儿看着很像口粮的感觉,还长的这么大!”
张雨梦没好气道。
“你自己想想,在国内但凡能吃的东西,还有它们的活路吗?”
“不是,我听说有人已经在人工养殖了,应该可以吃的吧。”
杨乾不爱吃鱼,那是因为鱼腥味和鱼刺导致的,难得看到这么大的鱼,怎么会没有一点想法。
“人工养殖和野生的能比吗?小时候去钓龙虾,那龙虾钓上来都特么是绿的,你敢吃?”
杨乾回想了下小时候,不得不说,张雨梦说的很有道理,毕竟小时候的环境还不是很好,很多工厂排的污水里面,都是龙虾。
可那卖相,就跟中毒了一样,谁敢吃啊。
后来还是政府出面才将附近的河水给治理好的,当然,野外的龙虾也就消失了,后来等杨乾长大之后,夏天的龙虾几乎都是人工养殖的。
就算野生有龙虾也早已经供应不了庞大的市场。
看到杨乾有些犹豫,张雨梦立马笑道。
“过几天,我们去地中海钓鱼,海鱼很多都能吃的!”
“行,那我钓一条翻车鱼,你吃那个!”
张雨梦.............
“我也看抖音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勾八玩意儿!”
“那我钓到鲨鱼也给你吃!”
“一股子尿骚味,谁要吃谁去吃,我才不要吃鲨鱼肉。”
跟张雨梦插科打诨几句后,杨乾无奈双手环抱,忍痛让人把这鱼给扔了。
好奇是真好奇,怕死是真怕死。
这种时代,能死有时候是好事,有时候就怕死都死不成。
还是以安全为主,杨乾现在取淡水,都是煮沸后才敢喝。
跟杨乾一个年代的人都是从小时候看正方形屏幕电视机开始的,几乎对电视机有种本能的喜欢。
记得小时候看新闻,说是一个女的无缘无故就晕过去了,查了几天都查不到是什么问题,还是一个医生建议查下脑子,才发现那女的脑子里面竟全部都是寄生虫。
调查后才发现,那女人家里有养猪,猪粪水和食用水混合后,感染了寄生虫,啧啧啧,那个时候电视机还没什么打码之类的东西。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