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第1页)

还有什么能比在记忆之境里遇到顾默晚,闻映潮倒霉这种事更能让顾云疆快乐?

察觉到有人与他进入了同一片空间,顾默晚朝他们这边看过来。

根本无处可藏。

闻映潮狂按抽卡界面。

这破功能到底什么时候能给点反应!他觉得他现在的精神挺好的!

宿主,精神力和精神状态是不一样的。

系统适时插了句话。

谁问你了?闻映潮说,没用的东西,你别出来了。

系统委屈,但系统不说。

闻映潮。

顾默晚轻声呢喃着他的名字,他的目光打量过二人,从头到脚,最后又定在将两人紧紧相连的手铐上面。

顾云疆悠然应对,毫不紧张。

他甚至抬起两人锁在一块的手,朝顾默晚晃了晃。

你幼不幼稚。

闻映潮可不想招惹顾默晚,他要收回手去。

他越这样,顾云疆抓得越紧。

你怎么了?有突发状况吗?顾默晚身边的人开口问他。

是个女生,穿着简单干练,长相清秀漂亮,她挽挽耳边的碎发,疑惑道:嗯?

她是个盲人。

朝雾,你能听到其他生命体的存在吗?顾默晚问她。

没有。

女生回答,除了你,没有其他人。

闻映潮认得她,这是文中顾默晚的搭档,他们曾并肩前往蔷薇墓土。

她也是在冥渊战后,第一个来接应顾默晚的人。

陈朝雾,能听万物声。

不过她现在听不到闻映潮与顾云疆是正常的。

毕竟不是本尊,只是一段记忆体,在原作的问答迷宫中,可没有第三个人参与。

当时还有很多人问作者陈朝雾是不是女主。

后来作者被问烦了,连夜修改了文案。

本文没有cp,男主是个神经病非常非常不适合谈恋爱!不要祸害其他的女孩子了!他只适合跟闻映潮在一起!

很多人说这是地狱笑话。

不过,陈朝雾又补充道,没有生命存在的声音,但这里并不安静,还有别的东西在,我们最好还是小心为上。

我知道了。

顾默晚不再看他们,抱歉,问了你奇怪的话。

闻映潮:?

他问顾云疆:这就糊弄过去了?我怎么感觉你什么都没做?

顾云疆:不是感觉,我确实什么都没做啊。

只是那段时间,我频频出现幻觉,就算真的见到了你,看见我们在一起,也只会觉得是我在妄想,是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无人区之王

无人区之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