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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Slash正在距离英国伦敦几十公里的边陲小镇汉普斯顿。
他戴着一顶滑稽的黑色圆顶高礼帽,长而卷曲的黑色长发像发霉的泡面一般,脑袋深深地扎进漆皮沙发里,双腿弯曲跪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头,棕色的皮肤在昏暗阴沉的光线里与沙发融为一体。
远远看去,仿佛沙发张开了饕餮大口把泡面全部呕吐出来一般。
Slash宿醉一夜,此刻正迷迷糊糊地睡着。
他们离开了天堂一般的好莱坞踏上巡演之旅,伦敦不像洛杉矶那般可以轻松搞到违禁品,因此他不得不通过酒精麻痹自己亢奋的脑袋。
旅途的开始是一张幻梦般的邀请函,当主唱艾克索砰砰砰地敲响拉拉比公寓的大门时,语气简直像是吸嗨了的样子。
“兄弟,有人请我们去伦敦搞正式演出。”
好了,初初成名、坚信自己与众不同的枪花乐队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赏识,坐上飞机再次来到大洋对岸的英吉利。
他们在100Club演了几场,又被天上掉下来的100万投资给冲昏了脑袋——一切听起来都那么像诈骗,甚至当时艾克索还没睡醒,连那个神秘的“经纪人”
的脸都没看仔细。
但Slash不以为然,说真的,脑子摔坏了才会去骗他们几个兜比脸还干净的小混混。
总之,100Club的演出过去,这几天他们收到了一笔不菲的佣金,又有了大把时间可以浪费,而一旦他们又有钱又有闲,乐队就要开始失控般堕落——Slash和艾克索好像吵了一架,但他瘾发了,脑袋浑浑噩噩,于是路上随便顺了辆车,回到他小时候的家。
他熟练地撬开锁钻了进去,像一只大老鼠把起居室吐了个天昏地暗,然后在恶臭里昏睡。
直到现在,门外传来重重的敲门声,声音大到仿佛要把门板子捶下来。
他摸了把脸爬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走到门前粗鲁地拽了一把门把手。
门打开了,雪白的车灯将他残存的酒意照醒,一个看起来非常正点的白人妹子站在门口,她金色的头发像玛丽莲·梦露那般烫成俏皮的小卷卷,明亮的眼睛像猫一样。
她露出一个自信的表情,那让她那张攻击性极强的眉眼变得柔和起来,她伸出手:“快和我走!”
“怎么……”
“艾克索让我来接你,如果你不想进伦敦的局子的话,那就快和我走!”
与此同时,另一边。
奥文·墨菲气势汹汹地敲着100Club的大门,邓肯·特纳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抽烟,黑色的油腻长发遮住他阴郁的眉眼,他似乎要在这里守到天荒地老,直到把这些不老实的耗子揪出来。
福特躲在牛津街对面的小房子里,那双绿豆般的小眼睛死死盯着对面,大气不敢出一声,直到那两个人影没朝着他们这个方向看,他才一把将窗帘拉上。
他回过头去看着面前四个大男人,此刻他们像鹌鹑一样坐在室内的地板上,一个垂着头抽烟,一个脸对着墙自闭,一个抱着头闭上眼睛睡觉,还有一个皱着眉接电话。
一向温和、唯唯诺诺的福特此刻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对着面前这几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的小屌丝重拳出击。
“你们、几个、人、又、做了、什么?为什么连MI6都盯上了你们?!
那他妈是军情六部!
你们知不知道那里的人可以随时击毙你们而不需要任何上报?你们是不是什么间谍或者伪装毒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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