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 是故人(第4页)

常山明白她想说的:“姑娘放心,若是‘溯回’自行离开,那也是正常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也只能是在这段时间里,做好能做的!”

李萱萱点点头,正当她想再问毛绒绒还能进补些什么时,她的房门突然便被推开了!

而后,又是一道深绿色的身影,猛地冲到李萱萱的面前,一把抓住李萱萱的手:

“萱萱小姐姐,很久不见啊!”

李萱萱:“!

!”

怎么又是这个称呼?

“你是?”

“我是苍耳子啊!”

在其后,过山龙缓缓而现。

过山龙见到自家父亲这模样,便知道他是没有认错人的!

面上不由有些得意。

而常山见到苍耳子,也是连忙起身行礼:“谷主。”

如此,李萱萱便也就明白了其身份,跟着出声回到:“谷主好。”

“不过,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

这话,李萱萱不得不说。

苍耳子听后,也是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苍耳子显然也已经听过山龙说过前面的情况,所以这会直接指着李萱萱手腕上的空青石:“这可是你给神羽的,如今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李萱萱皱眉:“这是空青给我的。”

苍耳子瞪眼:“怎么可能?当年你送那个小孩来药王谷,谷主为他取名为青神羽,而你知道其名的含义后,特意为他找来这空青石!”

“这石头本就是你的!”

苍耳子说得斩钉截铁,李萱萱却是想到空青有时候看她的异样,不禁问到:“谷主,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们真的认错人了!”

“我虽然也叫李萱萱,可能也同你们要找的人很相似,但我真的不是,我才二十出头呢!”

“怎么可能!”

苍耳子不相信,正巧他的手还搭在李萱萱的手上,当即便为她摸起骨龄来。

只是这一按,这一捏,苍耳子的神情越发像是遇见鬼一般!

李萱萱见此颇有些哭笑不得。

但苍耳子却还是不死心:“难道说,你的骨龄早已经停止了?”

李萱萱:“……”

“谷主,我接触修仙一道不过几个月。”

苍耳子顿时有些失魂落魄地松开李萱萱,“可是没道理,我会认错人啊!”

常山在一旁,也很是意外,李萱萱竟然可能是青神羽的那位姐姐?

不可能吧?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无人区之王

无人区之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