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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正是在抽条长身体的年纪,李福月觉着这个大哥哥比起她刚穿过来的时候似乎又高了一些。
“茂才,衣裳还合身不?”
刘氏依然是一脸殷切,比之刚才还多了几分骄傲,真好啊,她家儿子是个聪明孩子,是个有出息的读书人。
李茂才的脸还绷着呢,只是点点头。
刘氏没有从儿子脸上看到别的什么表情,有些没话找话的说:“今天你福丫妹妹和咱们一起去呢!”
李茂才还是维持刚才那个紧绷绷的表情,缓缓地点头,也不知道他到底听没听进去。
好吧,刘氏放弃了。
李福月瞄了眼自己这个堂哥,嘴角微抽,如果硬要说他脸上有什么表情的话,那大概就是奔赴刑场的死囚。
李福月看了眼依然欢天喜地的刘氏,再看了一眼一脸悲壮的李茂才,突然在想,自己这个伯娘是不是打错了算盘,自己这个堂哥似乎不是想上学的样子。
李福月一脸莫名地跟着刘氏出了门,刘氏手里还拿着束脩六礼呢,所以很明显她们是去拜师的,其实这个不用想也成,刘氏一见到一个过问的村里人,就会停下来眉飞色舞的跟人家说一遍。
最后还是李茂才硬邦邦的插了句话:“娘,快过时辰了。”
刘氏这才吓了一跳:差点害了儿子前程的就是她自己了!
三个人拿着束脩六礼急慌慌的往村北走——当然,急慌慌的只有刘氏一个人,其他两个小孩都是不紧不慢的。
李茂才还是那副悲壮面孔,而李福月看着自己手里用红纸包着的红枣,还在思索着刘氏为何突然想让她跟着去学堂。
她闲着也是一方面的事情,家里的其他孩子都有各自的任务要做,而李玫瑰倒是很少被安排任务,但是她喜欢跑出去找人玩,不常在屋里呆着。
至于其他的事情呢,为什么会让她来?
李福月掂了点手里红枣的重量——虽然量不少,但是红枣干货这种东西也不重,就算没有她,刘氏多腾出来一根手指都是可以顺手带着走的。
等等,带东西!
李福月一下子就想通了。
红枣这种东西刘氏当然是能顺手拿着走的,但是还有刘氏顾不上不能时时带着的东西——那就是李茂才的午饭。
村里的学堂在村子北边,距离不算近,说是村里学堂,但其实是几个相邻的村子一起用的,若是只局限于本村的学生,估计学堂的夫子能被饿死,毕竟不是谁都可以读得起书的。
学堂离得远,那吃饭就是个大问题,若是要让李茂才来回跑着吃午饭的话,那得费上不少时间,以刘氏护犊子的程度,指定会让家里头闲着的孩子来给李茂才送饭。
而家里的孩子里头,还有谁有可能不知道学堂在那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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