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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是三朝回门的日子。
用早饭的时候,大家各个敛声屏气,却掩饰不住神色中仿佛即将送走大佛的期待,林思惟沉默地用着饭,昨个大小姐让所有人见识了一把何为娇生惯养。
从郑国公府跟来的几个丫鬟婆子把林家的厨房占得满满当当,取出各种食材和工具,没到晌午就开始动手制作吃食,小到茶饮点心,大到熬汤炖煮,没有一刻停歇。
秀娥买来了鱼和肉,却连厨房的门都进不去,小丫鬟客客气气地把东西接过去,笑着说道:“这些事就让我们这些奴婢忙活就好,今早上让您来做早饭已经是我们的过错了,午饭您就别操心了,刘妈妈的厨艺极好,最清楚小姐的口味,这事交给我们来做,嫂子赶紧去歇息吧,要不然小姐该怪罪我们了。”
这些话句句是好声好气,秀娥站在门外看着里面忙得热火朝天的人,心情怎么也说不上好,有人替她干活,她乐得清闲才是,但她就是个操心劳力的命,这些人把她的活都抢了去,她反而浑身不得劲了。
没看这小丫鬟也说了,刘妈妈的厨艺好,清楚小姐的口味。
她这种粗手笨脚的,就会做些粗陋吃食,哪能比得上国公府出来的人,难怪大小姐早上吃那么点东西,她觉得是好东西,人家可看不到眼里,她还是不在这儿讨嫌了。
秀娥回到屋里,抓住闻着味儿就想往外跑的林轩,朝他的屁股上拍了两巴掌,“你属狗的?闻着味儿就跑!”
林轩委屈地道:“娘,你打我干啥,我是属狗啊。”
她瞪了他一眼,“你想气死你老娘啊!”
金穗把茶点送到书房。
看到送来的两杯茶,循柔淡淡地瞥了金穗一眼,怪她多此一举。
她是谁的丫鬟,用得着给他端茶倒水?
金穗默默地退下,小姐跟姑爷待在一处,她只给小姐上茶,单撂下姑爷算怎么回事,虽然昨晚姑爷冷落了小姐,但既然两个人坐到一块了,还是和和气气的好。
循柔拿起一块做成荷花样式的酥糖薄脆,用帕子接着,小口地咬着花瓣,清甜滋味在嘴里化开,再轻呷一口微苦的清茶,在这满是书香的室内很是惬意。
不过真正令她舒畅的是,她吃着,他看着,她可以正大光明地享受,他却只能忍受清贫。
要不是她知晓内幕,知道他如今的身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当真要被他骗过去了,谁让他总是一副安贫乐道的模样,过穷日子过上瘾似的,连用得纸张笔墨都没有破绽,价格不高又十分耐用,非常符合他寒门子弟的身份。
循柔得体了一辈子,这时才发觉做一些不得体且幼稚的行为是一件十分愉悦的事情,譬如此刻,她独享着精致茶点,偏要对他吝啬。
只可惜他没什么反应,循柔细细地咬着,在安静的室内,发出酥脆的恼人声响。
他朝她看了一眼,只见她捏着一朵粉荷凑到唇边,红唇微张,贝齿轻咬,透薄的花瓣衔在唇间,在红润饱满的唇珠上压了一下,像刚刚探出水面的鱼儿,倏忽没入水中,只余一圈圈涟漪在水面荡开。
林思惟想到给她抹口脂时,指尖上残留的触感,喉结滚动了一下,“好吃么?”
循柔黛眉轻扬,没想到他会忍不住问她,她还以为他并不贪图口腹之欲,她抿了抿朱唇,轻语道:“自然是又香又甜,回味无穷。”
被他询问过后,好像手里的酥糖薄脆都美味了不少,可惜他只能看着她吃。
到了中午,林家除了林文去了私塾,其余人都到齐了,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杯碟碗筷无一不精致。
香味儿飘了出去,左邻右舍都闻见了,个个直咽口水,碗里的饭菜瞬间没了滋味,使劲儿闻着空气中传来的香味,仿佛要辨别他们在吃什么好东西,怎么这么香。
在南城这边,陈家的日子算是好过的,尤其是陈雪茹会做糕点,做出的如意卷和绿豆糕因为味道独特,买的人也多,渐渐地手头宽裕了,也能时不时地买些肉菜打打牙祭。
因为离得近,林家的饭菜香气不断地飘过来,光是闻着就让人流口水。
陈父感叹道:“林家娶了那位千金小姐真是不一样了,一下就过上富贵日子了。”
陈母道:“可不是嘛,这味儿香的,不知道做啥山珍海味了,林家的人可都跟着享福喽。”
陈雪茹紧攥着筷子,吃了几口饭,起身道:“我吃饱了。”
陈父和陈母面面相觑。
被众人艳羡的林家人,此时忐忑不安地围坐在桌前。
一道道美食摆上桌,看得人目不暇接,村里人不讲究摆盘,只知道有鱼有肉就是好东西,看着眼前这些摆得像画似的菜肴,竟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林思惟蹙了蹙眉。
循柔温声道:“叔父叔母怎么不动筷子?”
林有德和王氏讪讪地笑,拿起筷子在身前的盘子里小心地夹了一筷子。
秀娥给林轩夹菜,就这小兔崽子吃得香,敢情大小姐过得是这种锦衣玉食的日子,谁能养得起她,她嫁到林家,这不是跟金凤凰掉到鸡窝里一样。
不是说林家不好,而是林家不是那种富贵窝,养不起她这样的金贵人,秀娥心想当初还不如让思惟跟陈雪茹早点定下呢,娶了大小姐,不得豁出老命才能养得起她,不然就容易被人戳脊梁骨,说靠女人吃软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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