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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太累了,还不如去车上。
」
我哥把外套脱下把我包着抱起来,然后带我去楼下车里。
这下不到车里来一次都说不过去了,因为家门钥匙不见了,可车钥匙还在身上。
我哥把后车座的车顶小灯打开,那种暖黄的光线照射下来让我有一种偷情的感觉。
我浅笑一声跟我哥说了这个想法,他把我放倒,然后凑近说:
「我也觉得像,但我觉得你可以叫出来,不用故意忍着。
还是说,你喜欢那样被强迫的感觉?」
「你真是个变态。
」
这话一出,我哥对我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就又开始吻我。
实践出真知,为了在有限的狭小空间里找到合适的姿势和状态,我哥变着法子把我左右捣鼓。
不同的位置下,我的头有几次撞到了车顶,有一两回是车窗的玻璃。
虽然极不愿意承认,但是事实证明,贴着玻璃看向外面是最能让人接受的位置,只是需要克服一下我本没有但是偶尔会突然出现的羞耻心。
「小屿……」
……
我听到我哥在我身后的喘息和那种水声,他把我翻过来,那种声音便放大。
我看到他情欲浓重的眼神,脑海中车窗外树叶摇曳的样子还没完全褪去,他浓重如夜色般的眼神就倾泻而下,合着那些滚烫的欲望一起,把人带到无人之境的边缘。
控制不住的喘息里,我闻到属于我和我哥两人身上的味道。
窗外是阴沉沉的夜晚,我紧紧抱着我哥的肩,相依在车里陷入疯狂。
第50章做人
我开始有意培养一下我的文学素养,因为我听了几节张老师的课之后就发现,在课堂上不仅要教知识还要教那些小孩怎么做人。
张老师可真是一个好老师,他居然不仅教化学,还告诉那些小屁孩儿怎样辨别一些道德真伪,这些东西我觉得本应该是由那些孩子们的父母来教的。
这让我不禁有些感慨,如果我的读书生涯也遇到一个像张老师那样的好老师该有多好,说不定会让我少走很多弯路,也不至于让我现在变成一个这样极端又无耻的人。
所以,无意间被同事影响,我在家里开始培养自己阅读各类名着文章的习惯,以此来充实自己空空如也的大脑,不至于每次在讲台上面对一群嗷嗷待哺的小脑瓜却无话可说。
其实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好书烂书,各种乱七八糟的书兼容并收。
但有时候那些文学创作看多了,又会给我一种疲惫的观感。
文人墨客写文章的时候都喜欢引经据典,浅读一番确实会觉得他们文学素养极高,令人钦佩,可是读多了就觉得口干舌燥,无聊至极。
所以我的兴趣在这类书上也就停留个三分钟,这三分钟还是间断式的三分钟,然后就去干别的事了。
闲书杂书看多了,我就会发现许多写出生动好文的那些大文学家们写书都离不开自己。
就好比写乡愁乡土文学,写乡愁,指代意味很强,难免总是要将愁落入自己生活的那片土地,所谓真实的感情才最为打动人心,此话不假。
看着那些朴实无华的笔触写出令人声泪俱下的文字,我确实也感慨颇深,可是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有些「狭隘」。
怎样才能做到所谓的大气呢?
那雅俗共赏的东西我向来很欣赏,但是能做到却很难。
雅跟俗放在一起怎么会让人觉得好受?无论做到多么的自然或是融洽,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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