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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言换上了简单的衬衫,只背了一个包,素面磨砂的,不带有一点潮流痕迹。
金色的头发染回了黑色,艾萨还帮他修剪了发尾的微卷,使他变得和三年前刚出国时没什么两样。
童言睡眼惺忪的靠在座椅上等广播通知,艾萨离开后他倒头睡了小半天,醒来便开始对着镜子里稍显陌生的自己发呆。
他曾以为这很难做到,当这一天真的到来,他却比想象中要平静很多。
指甲又在无意识间被啃秃,指缘的倒刺格外碍眼,童言难以控制的摸上去,撕拉,血色填满了那层破开的皮肤。
他把眼神麻木地挪开,玻璃窗外弥漫着凌晨的浓雾,今天是个难捱的阴天。
手机一直在口袋里震动,但童言对很多事提不起兴趣。
直到登机后关手机时才看了一眼,是他昨晚发到博客的那篇随笔,霸占了首页,点赞量刷出新高。
近十个小时的高空飞行,从爱丁堡出发时黎明未至,到达首都已经晚上8点过。
童言在飞机上昏昏沉沉的睡了一觉,落地时浑身酸痛,烦躁的心情更加。
小刘叔叔如约守在航站楼外,看见他热情的挥了挥手。
小刘叔叔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学生时代也总替童仕华出席他的家长会。
童言不好对长辈发作,换上那副乖巧的笑脸,加快动作跑了过来,然而令他更加惊喜的是,后车座的车窗摇下来,童谨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童言愣了一下,当即打开车门扑了进去,“姐!”
小刘叔叔似乎是借意留给他们相处的空隙,走开了一阵。
童谨被他扑了满怀,抬起手亲昵的摸了摸他的发梢,“头发染回来了。”
童言点了点头,无奈的抿了下嘴唇。
初秋的北京还未消散暑气,夜风也有一丝烦闷,童谨却在内衬外加了件薄的开衫,似乎她已经入了深秋。
童言抬手把车窗升了上去。
他们俩差了五岁,长着八分相似的一张脸,是父母亲五官优点的总和。
但童谨的脸上多了一丝病弱,她的皮肤比童言更加白,是属于常年不见光的沉闷的白,开口也是温婉的语调,让人总记挂起楚楚可怜的意味。
童谨低头看到他的手,很轻地斥责道:“言言,怎么又啃手?都流血了。”
新鲜的血液早已缺氧干涸,结成一条暗红色的线,蜿蜒没有尽头。
童言避重就轻地揭过去,拉开背包拉链,里边满满当当装着给童谨带的纪念品。
苏格兰特色的装饰摆件、民族风格的项链、一顶优雅的小礼帽、月白色的绸缎丝巾。
他向童谨讲述着遇见这些礼物时的趣事,不时抱怨几句,“你不知道我在苏格兰红格子中淘到它有多难。”
介绍完礼物,童言很轻地叹了口气,“姐,你要是跟我一起去就好了,那里很美。”
她没办法做出承诺,只能柔和地笑着。
小刘叔叔回到车里,童言把送给他的纪念品递过去。
三年未见,小刘叔叔笑起来眼角也多了两道皱纹。
他忍不住想,童仕华会不会有什么变化,继而想到自己此行的原因。
汽车开始行使,气氛沉闷下来。
过了一会,童言凑近童谨,悄声问道:“姐,你见过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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