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接着现场分营,把原先各营打乱,重分四营,正式为旅顺东营,南营,西营,北营。
徐敷奏领北营,兵马一千三,加自己的家丁两百多,也有一千五百多人。
陈有时领西营兵马一千一,毛永义领东营,兵马一千二。
丁毅领南营,兵马一千五。
旅顺各计兵马五千四百,四将碰面后,一致决定上报朝庭七千六,如果朝庭能通过,以后发饷银,会以七千六发,那多下来的,就是四将的好处了。
以前毛在时,这事报上去,肯定要被打下来。
当初毛报东江兵十八万,最后核批下来两万八。
现在毛不在了,袁肯定会支持徐,所以批复的机会很大。
分营之后,丁毅的好处最大,虽然没拿到多少银子,但得了一千五的兵马。
眼下这世道,只有丁毅明白,只要有人有钱有地盘,那就是土皇帝。
这也是他一直努力奋斗的目标。
所谓的美女,也要排在人,钱,地盘三个要素后面。
他带着大队的人马浩浩荡荡的回来,中途有两百多人离开,这些人都是有家小的。
最后汇聚到双岛驻地时,老老小小加起来,将近两千人了。
此时加上他徐大堡原有的人,经过一下午的统计。
总计有战兵一千五百二十人,中老年男子百姓三百多人,成年妇女三百多人,16岁以下一百多人,还有十六岁到40岁的成年男子六百人左右。
丁毅回驻地后,马上召集各将领开会。
第一,从十六岁到40岁的成年男子中,除了残疾的话,再征兵四百多,争取把兵马凑到两千。
征兵以自愿为原则,愿意当兵的,每月发饷一两,但不发米,因为这不是朝庭认可的兵马,但丁毅管饭。
不愿意当兵的,留在营中,只供三餐简食,要免费为营中干活,有家属的,包供食,同样要干活。
这命令一出来,大部份人还是愿意当兵,也有部份不想当兵,便在营吃着免费的三餐,干点杂活。
随着时间变长,他们发现还是当兵好,有地位,有收入,若干年后,大伙都抢着当兵。
不过当时丁毅的目标没实现,征完兵后,共计得兵一千七百六十八人。
此时正是丁毅大展拳脚的时候,所有的梦想都可以开始起步。
先在南营中分四司。
1司千总徐威,下有四局,徐威领一局,把总宋飞领一局,把总许必成领一局,把总杨永领一局,把总肖永秋领一局。
12人为一队,每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3队为一旗,设旗总1人,全旗官兵37人,3旗为一局,每局设把总1人,全局共112人,四局为一司,官兵共449人。
这是当年戚家军步兵营的配制,丁毅现在人少,就用了这个方法。
唯一不同的是,戚家军司设把总,但丁毅这里用千总,戚家军局为百总,丁毅用的把总。
简单说都是高配,就好像丁毅代都司职,其实才守备。
霍氏长女聪敏多才,清丽娴雅,美名远播动京城,却在大婚前夜,被一刀断头ampampbrampampgt 再醒来,她发现自己被挂在屋粱上,成了天生怪力的华府二姑娘,一脚就能把个大活人踢得吐血不说,还天天嚷着要抛弃她一手养大的...
这是海贼同人我,盖伦,有系统。此外,书名其实是海贼王世界里的正义骑士能抗能打大宝剑德玛西亚之力盖伦的缩写。新书李青的奇妙冒险求各位书友老爷支持!...
苏橙穿越到英雄联盟版本处在S7的平行世界。他本想矜矜业业,奈何获得奇葩系统,于是乎峡谷少了一位‘下饭御厨’,赛场多了一位‘喜剧人’。姿态快来中路越塔,对面蚂蚱没大!态哥上路猛窜至中路越塔。结果蚂蚱反手大招反杀,一个靓仔随后杀至,丝滑连招行云流水,带走人头潇洒离去。姿态你东西,管这个叫没大?苏橙老实人不说胡话,你就说他现在有没有大招吧!姿态我XXampampampamp奇迹行者还在刷野!被越塔做掉的姿态,咬牙切齿。另一面,苏橙呼唤野王对面中路一滴血,骚粉你来越,人头你吃我喝汤。野王耐不住人头诱惑,远道而来,结果当他盲视野冲进塔下,面对一个满血的冰女,越南野王人在风中萧瑟。你管这个叫一滴血?这特么是一管血!Sofm感觉自己上了国际大当。自从来到LPL,整个赛区因他节目效果拉满。骗队友,踩在队友尸体上喝血千米之外我在赶,百尺竿头我在靠,赛场第一果子哥,赛区最强整活儿王发起疯来不分敌我,偏偏这个男人强到过分!全球网友笑疯他太有节目效果了啊!...
部落农耕时代,世界是庞大未知的。随着不断的探索,古人惊骇的发现,这个世界,天圆地方,有各种神迹降临,甚至有身高万丈的超大型巨人,智慧巨兽的身影神秘出现,踩...
梅青酒死后重生回到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这时候缺衣少食,糙米粥都吃了这顿没下顿。就在她以为这辈子会被饿死的时候发现,她居然随身携带生态农庄,里头鸡鸭鱼肉应有尽有…这还不算,她还发现上辈子的大佬们是她弟弟。医学界的泰斗是她大弟!科研领域的大佬是她二弟!!知名地产大亨,就是送姐姐两栋高级公寓楼做嫁妆的那位是她三弟!!!弟弟们巨牛逼,你问她?她就比较没用了,只养了几个弟弟,顺便抓个首富大佬做竹马...
阅前指南甜宠双洁爽文,有智斗权谋,伏笔细节多,多人物刻画,女主不吃亏,不理解的地方后期都会填坑,文风轻松是为方便阅读宣王贺钧廷。独宠皇妃这本书中,作者写他屠尽北狄王庭,写他披甲造反那一日连破十二城,写他六亲不认冷酷到骨子里的薄情,写他一生没有所爱,最终像个茕茕孑立的疯子头也不回地走入了燃着大火的皇宫。 薛清茵穿成了这本书里的骄纵女配,爹不疼兄不爱,重度恋爱脑,偏偏心上人对她弃若敝履,最后被迫嫁给风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结局凄惨。 她想了想,大胆点,不如选宣王! 反正这位死得早,她美美当有钱寡妇。 薛清茵娇气得很,进王府没多久,就要贺钧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软换的!哪里还有什么守空房? 不对啊。 这和我在书里读到的不一样!说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后来,薛清茵一跃成为御前红人,人人追捧,她的命运已改。她却不想当寡妇了。 从此 你为我手中剑,我为你护心甲。 我们爱彼此不屈的灵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说喜欢他是假的,但无妨。 她是这个荒诞又丑恶的人间中,他们唯一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