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第1页)

就近给尸体拉去镇上的殡仪馆,为防水泡及温度变化加速尸体腐烂,韩定江决定连夜进行尸检。

出门在外只带了两个实习生,人手不足,他踅摸一圈,给赵平生拉去做记录。

反正这活儿老赵同志干过,熟门熟路,不比法医专业的实习生差。

有机会跟尸检,赵平生问苗红要不要参观。

要说苗红这姑娘性子是真直率,一点不怕在师父面前丢脸,直截了当回了他俩字——“不去”

“不去就对了。”

曹翰群深表赞同,“我跟你说,沾了尸水的衣服,洗八遍,还有苍蝇往上落。”

苗红直言道:“我不是怕弄脏衣服,只是,我去跟尸检什么忙也帮不上,不如跟副队和曹哥你们去走访,于队不说了么,争取明天早晨专案组开会之前有突破性进展。”

“甭听丫瞎逼逼,他去招待所休息了,让咱特么卖命。”

陈飞话音未落,被曹翰群用胳膊肘杵了一下。

转过头,对上双“你和苗红说话注意点措辞”

的眼,当即有个白眼不知当不当翻。

他算是看出来了,苗红这棵嫩草在曹翰群这头老牛眼里,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需要精心呵护。

其实这丫头虎着呢,别说说话用不着注意,就罗明哲走之前办的最后一个案子,抓捕行动时面对一丝不挂的男嫌疑人,苗红脸都不带红的,上手就给人从床上薅下来了。

私下里他也问过曹翰群,到底是不是真有那份心,抹不开面子的话,他去帮忙说。

曹翰群说他想太多,自己拿苗红一直当个小妹妹。

然而以陈飞对曹翰群的了解,他要是不喜欢,绝不会如此上心。

无法坦诚心意完全是因与亡妻的约定——女儿成年之前绝不再娶。

要说找一岁数差不多的二婚的,拖人家几年没关系,反正也不打算再要孩子了。

可苗红这花儿一样的年纪,一拖拖个七八年,不是那么回事儿,做人不能太自私。

不得不说,到了他们这个岁数,对待感情远不及小年轻们敢说敢为,也没有那份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洒脱。

年轻时面对感情就像面对波涛汹涌的大海,尚有乘风破浪的魄力。

现在,感情于他们来说已是涓涓细流,掬一捧在手,心尖儿都得颤悠,生怕有一滴水珠顺着指缝漏走。

当然这些感悟不是陈飞自己悟出来的——他可没那么细腻的心思,而是给罗明哲开欢送会那天,他喝完酒蹭车去赵平生家睡觉,老赵同志躺床上听他叨叨曹翰群时有感而发。

虽然当时被酒精烧了脑子,但他仍能听出赵平生话里话外有些伤感,却无处追寻其来源为何。

这些日子他没事儿就琢磨,琢磨老赵同志可能的伤感对象,实在想不出能是谁。

他唯一知道和赵平生有联系的、还是“那个”

圈子里的人,也就只有陆迪了。

——但陆迪是老鹰的员工,我们老赵同志不会那么没原则吧?

“哈秋!”

赵平生冷不丁一喷嚏,给正从袋子里往出挪尸体的韩定江吓一哆嗦。

转头皱眉看看他,韩定江问:“是冷气开太低了,还是今儿在现场给冻着了?”

“没什么,可能是冷风吹的,鼻炎犯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月药神息

月药神息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月药神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高人竟在我身边

高人竟在我身边

某世界首富我真不是什么首富,也根本不会做生意,之所以成了首富,纯粹是我的好兄弟太低调。某歌坛天王我真不是什么大明星,也根本不会唱歌,之所以成了天王,纯粹是我好哥们儿曲子写得好。郝云我...

雪豹冷情

雪豹冷情

十八岁生日她收到永生难忘的生日礼物她被一个神秘男人狠狠羞辱!左胸上留下一辈子都消除不掉的难看齿印!以及那午夜梦回总会萦绕在耳边的恶魔般的呢喃映尘,我要你一辈子记住,你是我的!一个月后,一纸...

穿越后,我被竹马拖累成了皇后

穿越后,我被竹马拖累成了皇后

顾静瑶很倒霉,遇到车祸穿越,成了武安侯府的四小姐上官静。穿越也就算了,穿成个傻子算怎么回事啊?!更加倒霉的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呢,她已经被自己无良的父母嫁进了淮阳王府,夫君是淮阳王有名的呆儿子。傻子配呆子,天设地造的一对儿。新婚第一天,萧景珩发现,媳妇儿不傻啊!而上官静则发现,这个小相公,分明机灵得很啊...

拉克丝的法穿棒

拉克丝的法穿棒

虚空之杖,又名法穿棒,长度八吋,直径一吋,以扭曲血肉为材质,以虚空之力为杖芯,自带凸起,便于抓握,实在是符文之地居家旅杀人越货的不二良品。并不是每一个穿越者都会拥有系统比如这个倒霉的暗裔棒棒,在长久的封印之后,他成为了别人的系统。奖励任务小黄毛必须死看见那个叫伊泽瑞尔的小黄毛了吗?上吧,拉克丝,痛扁这个小偷一顿,我教你转职大元素使!就你叫伊泽瑞尔啊?拉克丝一键超神符文已装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