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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过年有一灯谜“花河”
打一城市名即“牡丹江”
,所以在本书每次提到俺的故乡“牡丹江”
我都称为“花河”
。
故乡最有名的啤酒品牌即为“花河”
。
印象最生动的是大学看金庸的《鹿鼎记》中“第三十五回:曾随东西南北路独结冰霜雨雪缘”
写到“牡丹江”
:“后来,康熙派亲兵都统韦小宝去远东地区的海山崴剿灭神龙教,擒拿假太后,在战乱中,为躲避洪教主追杀,从海参崴向北接连走了十余天,一日在牡丹江巧遇三个通古斯人,喝酒席间得知鹿鼎山之所在位置”
“一名四十来岁的汉子道:“我们去牡丹江赶集,你们又去哪里?”
口音甚是怪异。
韦小宝道:
“啊哟,牡丹江是向那边去吗?我们走错了,跟着三位大哥去,那再好不过了。”
当下和三人并排而行,有一搭没一搭的撩他们说话。
原来三人是通古斯人,以打猎挖参为生,常到牡丹江赶集,跟汉人做生意,因此会说一些汉话。
到得牡丹江,却是好大一个市集。”
“韦小宝和双儿从神龙岛逃出来到了一个北方的山上,但是迷路了,又下着雪,两个人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后来来了一个猎人穿着动物的毛皮衣服,给宝和双儿喝酒,把他们救到自己家里,后来韦小宝问猎人,这是哪里?猎人说是:牡丹江.”
“还有一次我们竟不期而遇于故乡花河。
那是2018年早春,清明我回去给爷爷奶奶上坟。
她去接春节一直待在老家的妈妈回京。
我们相约在29年前第一次见面的工人文化宫广场,苏联时期建的哥特式建筑横亘在现代高楼大厦的中央,宛若一座恐怖荒诞的古堡,恰如一个时代和政治的缩影!
我请她吃冰糖葫芦,一路高高兴兴,走走停停,指点着我们当年共同亲历的记忆点,高高兴兴,不知不觉就到了江畔,望着开江的冰排前赴后继地奔涌着,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发出阵阵隐隐的雷鸣声一一那是春与冬的激烈博弈,是记忆与未来的强烈对冲,是情与怨的浓烈交锋……
两个远离故乡多年的游子置身于故乡的山水中,却有一种恍如异乡的错觉。
而且每一次回来都好象是最后的告别!
也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流浪,最后的归宿或注定是远方和未知……“(节选自本书“第十一章:早春的花朵在深秋绽放”
)
河流正穿过城市的心脏
把世界一分为二
远处的桥梁
跨越时空
用自己坚硬的身体
将短命的人类
送向彼岸
2005年,知名台湾流行乐队《牡丹江》,2005年,有一首歌曲《牡丹江》开始风靡华语乐坛,是由在周杰伦的支持下成立的台湾流行乐团南拳妈妈(NanQuanMama)演唱的,并凭借该歌曲《牡丹江》获得中华音乐人交流协会的“十大优良单曲奖”
。
著名词作家方文山作为歌曲的填词人,在他的歌词书《中国风》中明确指出了《牡丹江》的地理位置就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方文山写《牡丹江》,倒不如是说写自己的家乡,“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
我一半大的山村小子,怎么就莫名其妙成大掌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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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锁了的三十五章解锁了,然后三十五章评论红包掉落,锁了这么久实在不好意思。预收文,平常有时间已在存稿红楼之贾琏妖精金老板完结文,各位走过路过莫错过哟嫁给侯府私生子(重生),穿越清朝生活手记(清穿)穿越嫁个皇子好不好?当然好,总比成了平头百姓,天天为了一日三餐发愁的好。但是要是嫁的是个兄弟全是大佬,就自家夫君查无此人好不好?那就更好了。再要是这夫君还时不常的作妖,耍赖好不好?哼,那就最好不过,正好当过日子的佐料。一朝穿越,纳喇氏嫁给九龙夺嫡都没份儿的老七,这日子过得可算是有滋有味,精彩绝伦。聪明漂亮小猪猪福晋x作精敏感是个憨憨胤祐不要问我是不是双处双洁,拒绝回答此问题快乐清穿,请勿捉虫,若有不符合历史逻辑处,都是我的锅。v前随榜更,v后日更,有事会请假的(如果能入v的话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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