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一只厉害的狸花猫(第1页)

第101章一只厉害的狸猫

沈外婆他们回来的时候隔壁一直都挺热闹的。

云姣听着那边传来撕心裂肺的惨叫,还有那一盆盆端出来的血水。

“作孽哦,本来还有半个月才生产的,现在这是早产了。”

“为什么不提前去医院啊?”

沈外婆对隔壁那老太婆显然嫌弃得很。

“隔壁那老太婆不待见她大儿媳,生产要提前去医院,去医院就要钱啊,她舍不得出那钱。

而且现在农忙,她这大儿媳走了去医院了就没人给家里干活伺候人了,就算她大儿子自己乐意出钱去医院她都不会同意的。”

生孩子风险多大啊,以前是没那条件只能在家里生,现在条件好起来了,安全起见家里在乎的都是在快临产的时候去医院住着。

可同样的,像是隔壁那产妇的情况也很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去医院。

女人生孩子,时间长的要一天呢。

他们这边吃完了饭隔壁都还没生出孩子来。

云姣用小碗装着虾皮,螃蟹壳,还有鱼骨头这些出门。

“咪咪,大咪。”

她之前就发现了院墙上站着的一只长得有点凶神恶煞的狸猫。

狸猫胖嘟嘟的,四肢粗壮有力,大臂,四肢脚的毛是白色的,像带着白色手套一样,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上黑色虎斑纹很是清晰,一双碧绿的眼睛看着很好看。

听到云姣的呼唤,原本懒洋洋在房顶上晒太阳的狸猫踩着瓦片跳到了墙上,然后再轻巧的落到云姣面前。

“给你吃。”

狸猫闻了闻,很给面子的吃了虾皮,但没多少肉的蟹壳和鱼骨头它没吃。

吃完了就蹲在一边的石头上舔爪子。

云姣看得双眼放光。

她喜欢摸着毛茸茸小动物的手感,这是海洋里的动物不会有的。

“吃不吃小鱼干啊?”

云姣从自己的斜挎小包包里拿出来一条小鱼干递给它。

狸猫闻了闻,吃了。

还有点挑嘴。

吃东西的时候,那毛茸茸的尾巴还勾过来缠住了她的脚踝。

“你是谁家的猫猫啊?”

沈修远走过来正好听到她问这话,看了眼那只长得格外壮实的狸猫道。

“它是胡阿婆家养的狸猫,不过胡阿婆去年没了,它就成了没人养的猫,在村里四处游荡呢。”

热门小说推荐
我带地球去流浪

我带地球去流浪

林旭沉睡一万年后苏醒,成为了地球上唯一的人类。  此时人类早已远航万年,驶向星空的尽头,只为追逐传说中的升维。  于是林旭在人类遗留下来的自律机械服务下,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  迷茫过后,他决定追逐人类的脚步,沿着人类远航的星路,踏上寻找人类的旅途。  只不过,他要带上地球一起出发。  于是一声令下,万年间已经自行发展到遍布太阳系的自律机械一同发力,在地球建造了十万台行星发动机,推着地球驶出了太阳系。  沿着人类万年前离开的路线,  带着我们的家园地球,独自踏上,寻找人类的漫漫征程。...

无人区之王

无人区之王

关于无人区之王青海雅丹群,一具被烧焦的尸体被当地警方发现,尸体的脖颈上还挂着荒野九队苍云峰的铭牌,而此时的苍云峰却窝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直到女警的电话打了过来,苍云峰猛然意识到他好像失联很久了...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斗罗:重生霍雨浩,我真不是魅魔

故事为斗一时间线!本书原名为斗罗修罗霍雨浩被动虐三非史莱克跟团流一身是挂修罗自创神位魂师大赛上,唐昊看着眼前的霍雨浩,目露惊骇怪物!你就是个怪物!重伤垂死的唐昊眼中满是悔恨,对一旁唐三哭喊儿啊!我错了!不该惹那个恐怖的怪物!面对席卷整个神界的劫难,情绪之神霍雨浩跟随指引投身时空乱流,再次睁眼已经来到了斗罗一时期,与唐三同岁。来到命运的起点,本想和前世伙伴们一同成神,却不曾想刚一入学就被前世岳母小舞缠上。多年以后,面对武魂殿教皇比比东唐三母亲阿银魂兽共主古月娜天梦冰蚕轻声叹息雨浩,要不你还是从了吧霍雨浩惊呼我真不是魅魔!这是一个重拾心态的少年,靠着自身人格魅力,魅惑众生的故事。极致的武魂升华之路,抓住改变命运的契机。重生在斗罗一中找寻真相,就从继承修罗神位开始。...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

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由作者弹剑听禅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格格党小说免费提供咸鱼贾环的诸天旅行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为给妹妹治病我开上了机甲

末世降临,为了给妹妹治病,萧默驾驶星夜舞者号开启机甲直播。检测到二阶异兽,触发任务!直播击杀二阶异兽,完成任务奖励可获得两万龙币和随机机甲图纸一份。主播开启了竞猜下注。主播能否越阶斩杀三阶异兽掘地者?龙国机甲研究中心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九十七区机甲营官方账号进入了直播间。龙国武者协会官...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