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兔子是云奚从山下买的。
专门挑了一只长相平庸,呆呆傻傻的兔子…是的,云奚连这一点都想到了,他天下无敌超级可爱,绝没有让兔子比自己可爱的道理。
所以…
他试图自我安慰:“白无染肯定是通过兔兔的呆,感受到了我的善良!”
司命试图让他看清楚现实,“压根都不看你一眼的纯感受?”
云奚还坐在地上,倔强且不屈,“他只是反应迟钝。”
司命表示同情,“迟钝做不到这个份上,这得是斗鸡眼。”
云奚坚持,“爱情就是像天打雷劈一样,电流已经贯穿了他的全身,他现在肯定不知今夕是何夕,已经幻想我们在一起后生儿育女的样子了。”
司命:“…你开心就好。”
云奚不怎么开心,他到底还是试探般的,提着兔子往左挪了挪,白无染站在那里,脸没动,但眼珠清楚地往左转了转。
云奚提着兔子往右挪了挪,白无染的眼珠子便清楚地往右转了转。
云奚提着兔子往上挪了挪…
云奚提着兔子往下…
云奚:“…”
云奚把兔子往怀里一揣,他努力不往跨越种族的恋爱方向遐想,挤出来个勉强还算温柔的笑,“哥、哥哥,你在看什么呀?”
白无染这才看向云奚。
云奚试图让自己笑得更好看更温柔更单纯一点。
不得不说,云奚的长相,哪怕明知他试图讹人,寻常人都不一定会下手揍他。
用云奚自己的话来说,如果当初自己长这样,在山镇里跟小姑娘老太太们撒娇卖萌翻跟斗也不至于饿那么多天。
白无染也多看了一眼那双和自家狐狸同出一辙的澄澈眸子,他问,“这兔子是你打的吗?”
云奚:“…”
云奚:“哥哥说笑了,我怎么会打兔兔呢,兔兔这么可爱…它是我救下来的。”
说着,露出兔兔的伤腿。
虽然被缠了几道白布,但捕兽夹的痕迹很明显。
白无染看着那大片的血痕,“像这种兔子,是活不久的。”
这是当然,抓来的兔子都是当肉兔卖,若是云奚当时多出一文钱,农户还会把扒皮刨腹那一套都给做了,拎回来就能下锅的程度。
可这时候,就能用来凸现自己的与众不同了。
云奚悲伤地垂下眼,“兔兔好可怜,我会让它好起来的。”
原书里,白无染就是深情款款地跟狐狸精示爱,说,天底下没有比他更温柔善良可爱纯真的男孩子了,毕竟除了他,还有谁会在乎一只兔子的生命呢?
恭喜宿主成为魔教教主,成功激活大魔头系统。发布任务斩杀太安县九世大善人林冲,奖励1000点魔头值!狗系统,你做梦,老子绝不会滥杀无辜!!任务失败,宿主将被雷劈一分钟!王动沐浴在雷光中,面...
关于懒锦鲤被迫996前一秒还在锦鲤池玩着自己吐出来的泡泡后一秒带着记忆变成村妇肚子里的崽崽懒懒变蓝岚原以为只是换个地方继续吐泡泡玩可谁能告诉她为什么家里这么破又这么穷啊?还一大家子一起逃荒?这样的家庭真的能养活懒懒吗?事实证明,还真不一定能行!生活不易,懒懒卖艺为了养活自己,懒锦鲤被迫996为了养活家人,懒锦鲤继续996为什么朋友也要养?还要养未来皇帝?不会吧不会吧百姓也要她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开局一个碗结局一...
...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男主是朵娇花,千万不要怜惜他!重生古代农门,家里穷的响叮当,极品亲戚一箩筐,爹娘柔善少担当,挨打受骂是寻常,怎一个惨字了得怎么办?安茉儿撸起袖子霸气宣告,从今后,安家四房我当家,不服?不服给我憋着。食雕绝活玩起来,兄弟前程安排起来,发家致富算什么本事,成就一代新贵才是我小厨娘的终极目标。...
本书是作者的一次尝试,DGP和甜文部分各占本书内容的一半,当然,骑士这条线不会像极狐原作那样写,虽然我比较喜欢极狐这部作品,但这部剧创世篇带动着前面篇章引出的问题就算是我也是直摇头。所以看官们可以放心,我不会写成极狐原作的那样子。仁枫本是一名普通而又平凡的大专生,因为一场相遇他与他一生的挚爱许小妍相遇。而这场相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