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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小镇狂欢(第1页)

离开纽约已经10天,明尼苏达州94号公路上,悍马车风尘仆仆前行着。

原本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不过因为开车劳累,韩父在汽车旅馆里休息了两日,幸好期间还碰到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搭顺风车帮忙开了一整天,可惜这种好事再也没有遇见过。

天色已经渐晚,韩宣在地图上发现附近有个小镇,便让父亲从岔路开了进去,独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着的累,开车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现在让韩千山扔掉这辆车去搭飞机回家他都愿意。

离蒙大拿州还有一天的路程,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休整。

沿着弯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麦接近成熟的时节,青嫩小麦已经开始发黄,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远处白色风车转动,有些破旧,那是小镇上废弃的磨场。

机械带来了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已经有人再使用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便会彻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车刚开进小镇停在路边,便有个穿着怪异的白人大汉走过在,他脸上有白色和红色的油墨痕迹,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来,一条条粗壮筋脉横在上面。

壮汉走近,将手搭在车窗边,向韩千山道:“嗨!

亚洲小子,真是辆好车,你们是来参加多戈狂欢节的吗?”

“什么狂欢节?”

韩父疑惑道。

壮汉意识到他们只是路过的旅人,浑然不介意,笑着解释:“哈哈你们真是走运,今天是我们多戈村一百三十年纪念日,快下来我带你们去庆祝吧!

好客的多戈村从来不会怠慢朋友,还有你,小孩,相信你会爱上这里的!”

“听你们口音是西部来的吧,哪里?犹他还是内达华?”

还没等父子俩回答,壮汉又接着继续问道。

韩千山摇摇头,笑着回答道:“加利福尼亚,现在在蒙大拿开设牧场。”

“嘿我就说,快过来吧,等天黑篝火晚会就要开始了!

哦,对了,我叫安东尼,安东尼史密斯,你呢?”

和安东尼的外表不同,他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而且非常风趣的样子。

扭头看向儿子,韩千山摸摸他脑袋问道:“你想要参加吗?”

小韩宣想了想,瞧到安东尼渴望眼睛,点点头表示答应。

在美国,一千个小镇就有一千种纪念日,连些社区都会有,所以并不惊奇,而且每个地方风俗都不相同,看到周围人们脸上的神秘油彩和高兴神情,似乎是个不错的节日。

举办晚会的地方在小镇中心广场,并不大,只有一千多平米的样子,广场中间架起的高耸木柴堆,此刻还没点燃,气球和彩带装饰在各个角落。

小镇居民正将自家桌椅贡献出来,或者是带上烹饪粗糙,却十分好吃的美食,四面八方向着广场前进。

这里大概有两百多户人家,而且很多年轻人去往大城市工作,所以也不算拥挤。

安东尼跑进一户人家,不一会儿就走出来,将手抹在韩千山和男孩的脸上。

韩宣伸手碰了碰,指尖便留下白色痕迹,不用说,自己他脸上一样了。

太阳很快便下山,余晖落尽。

除了广场上路灯,其他一片漆黑,不多时连路灯也变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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