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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2页)

习惯了众星拱月一般的生活,尼采当然没有觉得任何的不适,倒是查尔斯伯爵被人群这样注视着,反而不舒适起来。

那典雅秀美的薄薄剑身让查尔斯很不屑,他自诩为名剑的收藏家,一直都坚定地认为,真正的具有实用性的好剑,是一定要朴素简约,而且剑身厚重,防御和攻击性能才能比较强大,才具有真正的实用性。

所以,在看见卡尔洛夜那薄如蝉翼的剑身的时候,他胜算在握,信心爆棚,忍不住鼻孔里出气,挑衅的话更是张口就来:

“哼,路德蓝,你骄傲的像是孔雀,好像整个北方的男人女人都要拜倒在你的长靴下面似的,但是我查尔斯伯爵今天就要向在场的所有领主证明,你不过是一个绣花枕头!

别以为你相貌好,就能比我受欢迎!”

查尔斯嫉妒的快要双眼冒火,该死的,虽然年轻貌美的路德蓝领主总是不用正眼看人,每每只是冷着一张脸被自己的仆从簇拥着进入宴会厅,甚至根本不屑于和任何人主动说话交谈,但是那群适婚的贵族小姐们却总是簇拥在路德蓝这个傲慢家伙的周围!

仿佛只要能得到路德蓝的一点垂怜或者是注视,就足够他们在自己的社交沙龙里面吹嘘一段时间了,若是能得到路德蓝的笑脸,那就不得了了,那就是要回去请游吟诗人为自己写赞歌的地步了!

就算是美少年们也总是围绕在他的身边!

“亲爱的先生,恳求您,施舍给我一个微笑,给我点灵感让我为您写一首十四行诗,恳求您了……”

看见自己最喜欢的美少年半跪在尼采的跟前,卑微的看向尼采,低头隔着手套想要亲吻尼采的手背,而尼采冷着脸高傲的坐在椅子上——就算是超级嫉妒尼采的查尔斯此刻也不得不承认,那把该死的、普通的、毫无特点的木头椅子在尼采坐上去之后确实像是升级成了皇帝陛下的宝座一般——“滚开”

,查尔斯听见尼采语气冰冷无情的说,然后反手给了对方一巴掌,因为对方的凑近而万分嫌恶。

对方没有因此而受到羞辱,反而惊喜的捂着自己的脸,满脸的红晕,跌跌撞撞的起身。

“你们、你们看到没,路德蓝,路德蓝他抚摸我的脸颊!

无情的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而我,克里斯.克里夫蓝泽,被这朵你们都肖想得玫瑰花刺伤了!

哈哈哈!

你们看到没!”

因为家里比较有钱,所以和当时社会上很多无所事事的贵族子弟一样,克里斯是个狂热的诗人。

当时那个社会风气,他们这群贵族子弟都沉迷于写诗,写的好不好是一码事,但是附庸风雅是必须要做的。

而且他的诗歌写的烂的一比,但是他骄傲的说:

“写的诗歌很烂的人才有真情,而十四行诗写得好的人太过理性冷漠,他们太过注意诗歌言之有物,太过注意诗词格式,反而忽略了里面的真情实感!

所以我对路德蓝的真情绝对是在诗歌之外的,但是我无法停止自己为他写诗!

我要自掏腰包出版自己的诗集,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多么多么多么的热爱他,他是我唯一的信仰!

我心中唯一的朋友!

唯一的挚爱!”

当然了,当时社会上追捧美人的风气如同全世界都中了毒,从某种角度来说,尼采其实很无无辜,被整个社会风气裹挟。

这也是他青春期长开了以后不喜欢出门的原因,面对没完没了的骚扰和追捧,尼采不厌其烦。

而糟糕的就是,尼采有个精神病母亲的传说,让他整个人仿佛笼罩着一层更加神秘的光环。

那个病态的时代,尼采这样病态生长的美人,简直完美的契合了人们的审美,毕竟在当下的社会里,精神病人比正常人受追捧。

若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精神病人,那就是被追捧为天生的神祇也不为过。

众人纷纷投去羡艳的目光,恨不得现在就跪拜在那艳丽又傲慢的美人的脚边,谁不知道整个北方的贵族都为了尼采如痴如醉,每个月都有为了痴恋他而割腕自杀的伤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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