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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莎从镜子里看了眼靠在门框上的达米安。
“你知道?”
“我不会忽略如此显而易见的事实。
早在多年前,我就注意到,只有丧钟在哥谭的时候,你才会绑起辫子,或带着更华丽的发型出现在校内。
尽管有点难想象斯莱德威尔逊为孩子编头发的画面,不可否认,这挺温馨。”
达米安干巴巴的语气说明了他就特别不想赞美斯莱德。
可他不会否认事实,即便那是为敌人美言。
优秀就是优秀,达米安会直白地讲出来。
凯莎认为这是达米安的美德之一。
……除了他在感情上倾向于自欺欺人这部份。
凯莎又从镜子里看了眼达米安。
这是个养眼的画面,她可以大方承认,她喜欢欣赏达米安,看他一身昂贵的灰色西外套、内搭东方领衬衫,靠在门框上,像从杂志封面走出来。
黑色的羊毛正装裤让达米安看上去高挑又性感,合身剪裁既凸显他腰和臀和大腿的曲线,又不至于看上去太下流。
达米安长得很漂亮,这是客观事实。
他有凌乱的黑发、清澈的绿眼睛和雕刻般的下颔线条,他的肌肤就像被阳光亲吻过,是健康、美味的橄榄色。
他有浓密的睫毛和丰满的嘴唇,他是那种异域美人,任何人都会情不自禁地被他迷住,然后心碎。
说真的,谁能长得像这样?达米安韦恩的外貌对地球上另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男人都既不友善更不公平。
不知为何,从青春期后,达米安的头发就变得有些微的卷曲。
他将头发留长,平时就垂放着,配合正装的话,他会将其往后推,像波浪。
这是个巧妙的造型,乍看之下有点湿漉漉的,实际上只是错觉,只是让他看上去更接近神话。
他喜欢将胡渣剃得一乾二净。
他的皮肤总是如丝缎般光滑柔软。
人们永远不会在达米安的脸颊上看到一颗粉刺,即使他像大家一样,戴了超过数十小时的面具。
这绝对是多亏了塔莉亚精心改造过的基因。
更好(或更糟)的是,达米安闻起来像葡萄酒、可可、小荳蔻和胡椒。
凯莎可以花上一小时来欣赏这样的达米安。
……或者更长的时间。
她还没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
凯莎眨了眨眼,强迫自己回过神。
“别继续像个怪人似的站在那儿看我化妆。”
她以攻击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达米安扬眉,犹豫片刻后,走到她身后。
“卡迪莎,你的头饰都放在哪?”
达米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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