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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弃顿了片刻,不死心般,又问了一遍,像是做着确定:“是兵分两路,同时向交山和浚县进击?”
辛之聿静静看他一眼,“没有‘兵’,至多百人。”
北疆多雪山,又逢冬日,再大规模调兵遣将,势必难以掩盖行踪。
超过百人,此次的突袭,便失去了意义。
“将军……你原本是打算杀了孙玮的吧。”
此次“冒进”
,玄裳军内并未其他将领知晓,除了阿弃,他整日跟在辛之聿身旁,想要一无所知,也是难事。
阿弃揪着头发,虽说早已习惯了辛之聿的想一出是一出,也能搜肠刮肚,从兵书中找个由头,夸一声“兵行险招”
,但总是不懂他的激进。
同时,却是逐渐算明白了,此举虽险,胜算却大。
一旦玄裳军彻底占领北疆,便不再是小打小闹,势必引起长安城的重视,届时驻扎在浚县的三军同时出动……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军队,不是这群山匪可以抵挡的。
唯独同时出击,两头并进,既避免了被腹背夹击,也能再进一步。
辛之聿做事,时常随性,时常冲动。
只无巧不成书,无勇不算才,这是有天助,又不失只死地而后生的勇气,这才铸造了他的天才之名。
只是——
“那群人怎么会服我?你听他们口口声声嚷嚷着长安城,好像有多高志向,实际上,这就是一群泥腿子。
有吃的,有穿的,再有个女人热被窝,也就心满意足了。”
“至今待在这山中,只想做个山大王,又谈何说起入主长安城?”
阿弃颇有怨言,也许是发觉,这言辞之间,也不知不觉也沾染了低俗味道,这是他从前最讨厌的,于是,声逐渐弱了下来,再瞧辛之聿,一半心虚,一半不服气。
他是辛之聿在大半年前救下的,当时还未有玄裳军的存在,对这些后来才凑上前分一杯羹的人,很是没有好感。
就连对所谓首领,那位白衣公子,他也瞧不上眼……不过一个狄人,换了身
书生衣物,就能挥斥方遒?实在可笑。
“带着那群人,就算有万人之众,行事也难。”
阿弃大着胆子道,不是想让他知难而退,相反,他巴不得见辛之聿攻占浚县,走出北疆,好叫这玄裳军名副其实。
这小小天地,已不足他一展身手。
“有你,何须万人之众?”
辛之聿淡淡道,掀起了眼。
阿弃见他那双被人讨论许久的,说是白白生在了一个彪悍男人身上,无端损了颜色的眸子,身子下意识一抖,打出了一个香瓜子味的饱嗝,想起了初见他那一日。
他是认识辛之聿的。
在此之前,便认识了他。
彼时,他被一群盗匪盯上,左右奴仆为救他,皆已身死了。
独独留下他,也只不过看他年幼,长相又清秀,想留她,当半个丫头用。
这种屈辱,他万万不能承受。
只好决心去死,咬舌,怕疼不敢下嘴,跳崖,左右几人都虎视眈眈,等了好久,都不见一个利利索索的死路,心凉了大半。
那时,辛之聿刚好从不远处的山间小道经过。
阿弃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又怎么肯撒手?大声唤他:“辛小将军。”
一声,便喊出了他真实的过往,无遮无拦。
正如此刻,辛之聿有意的,慢慢的,念着他的名字。
“张祁。”
姓张,名祁,还未得长辈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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