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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萝一下扑了过将他抱住,一颗心都提了起来,“你做了什么?”
柳慎绝不是那么简单就可以弄死的,三百年,他利用魂珠,修为近乎飞升,曾『操』控柳伏龙的体引诱反派进结界。
怎么可能现在轻轻松松就被打死了。
反派的血是硫酸吗,就这么弄死他了,既然如此,从前为什么不这么做?
陆栖之的金瞳凝视着天萝,神很温柔:“我就是把他那一脏臭的血还了回。”
天萝不明白,天萝看着向来脾气不好的反派忽然温柔下来心里就很慌。
在修仙界放点血应该不是什么很要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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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栖之的手抱住天萝的脸颊,注视着她。
魂族,极难与他族诞下魂族,需天时地利人和,才会诞下混血魂族。
三百年前,柳慎被他炸死,本不该活着,但他用了那半颗魂珠里的秘术,以一团血肉重塑肉。
而他的体里有柳慎的血,所以才能用这部分血脉围困住以魂族秘术裹以血肉重塑肉、寻常办法难以伤毁的柳慎,再以新生魂珠的力量燃尽他的血脉,灼毁其神魂肉。
重塑肉的秘术只能用一次,柳慎很谨慎,所以必须要让柳慎相信他不如他,迫不及待以现。
这么做唯一的坏处就是他的血脉与神魂会从内部一点点崩坏。
三百年前,他还没有足够力量使用这秘术。
三百年后,因为与天萝双修,因为天萝的血,因为新生的属自己的魂珠,他足以使用这秘术。
传承的魂珠更强的是上秘术,可本的灵力是比不过那颗被爱意饲养成的只属自己的魂珠的。
天萝听到了反派的心声,她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用别的办法杀掉他?!”
反派神『色』轻松,多年结眉宇间的暴躁散了,他抱着天萝,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
“因为我厌恶这一脏血,这是毁掉它最好的方法。”
如果不是天萝,他不会费这么多心思——想要同归尽完全可以自爆魂珠,三百年前他试过一次。
天萝:因为厌恶就宁可毁掉吗?人家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你可倒好,伤敌一千自损也一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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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不是太任『性』也太骄傲了一点啊?!
之前完全没有前提要吗?
天萝紧紧抓着他的衣襟:“那你也用那个秘术重塑肉!”
陆栖之抱着她轻抚着她的背,声音就在她耳旁:“重塑需要自血肉,最后还是与现在没什么不一样。”
他说起这些时,语气兴极了,好像这是天底下最令他兴的:“天萝,这一脏血要消失了,你不兴?”
天萝快被这反派给搞疯了,你说你的魂珠都来了,我踏马怎么会兴啊?!
半个时辰前要知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一定死死拖住反派不让他来发疯!
陆栖之低头,轻轻亲吻她的唇,语气缠绵:“天萝。”
天萝脑子都快炸开了,拼命搜索着刚学的那些魂族秘术里有没有办法能够挽回现在的局面。
怎么办啊,这反派怎么这么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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