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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十三所唤“洪爷”
今年五十多岁,膘肥体健。
此人是顺天府派驻高丽街的暗捕,即穿便衣的捕快。
洪爷在高丽街当了三十多年暗捕,可谓是地头蛇。
连街上哪家的小寡妇几时洗澡,洗澡时最爱搓哪儿都一清二楚。
林十三唤他时,他正在享受一盆砂锅狗肉。
只见砂锅中红油翻滚,香气扑鼻。
洪爷熟练的拿起一双长竹筷,夹起一块色泽诱人,掛著晶莹汤汁的酥烂狗肉。
洪爷趁著热將狗肉“刺溜”
一声吮入口中,细细咀嚼。
隨后又端起一杯甘香醇厚的雕酒一饮而尽。
他的脸上浮现出人吃到美食时才有的笑容。
將狗肉咽下肚,他才缓缓转过头望向林十三:“我当是谁呢。
锦衣卫的上差十三爷啊。”
林十三笑道:“在洪爷面前,我怎敢当得一个『爷』字。
您老办公差吃皇粮时,我还是我爹第三条腿肚子里的一泡水呢。”
洪爷笑骂了一声:“油嘴滑舌的小东西。
坐。”
林十三和陈矩坐到了洪爷对面。
陈矩此人虽清瘦却喜好吃。
他情不自禁从竹筒中拿起一双筷子,夹了一块狗肉品尝。
林十三没动筷子,他道:“洪爷,我有事求你。”
洪爷一句话没说,只拿出一个空碗,放在了林十三面前。
林十三这两年找洪爷办事不是一次两次,深知洪爷的规矩。
他从皮茄袋中掏出一枚带著酱菜味儿的二两银錁,放入空碗里。
锦衣卫又如何?找洪爷办事也得给钱。
洪爷五十多了,在顺天府捕房再无机会升上去,也不想升上去。
他只认银子。
不给银子?那对不住了上差,我能力有限,实在帮不了你。
见林十三还是这么懂规矩,洪爷微微一笑:“说吧,又是哪个权贵家的爱犬被人偷了,进了这高丽街?”
林十三没说失犬是前任御马监秉笔家的,他怕洪爷坐地起价。
他扯谎道:“啊,宛平一个土財主带著条狗进城閒逛。
吃个饭的功夫狗就丟了。”
洪爷瞥了一眼面白无须的陈矩,又看了看陈矩使筷子夹肉时高高翘起的兰指:“这人是?”
林十三答:“是那土財主家的小廝。”
洪爷面露不悦:“小十三你该晓得,洪爷我帮人有三不帮的规矩。
没银子不帮、伤天害理不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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