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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猪一样的豪华午饭装在外卖盒里,丛风把蔬菜蘸酱端上桌,犹豫了一秒要不要拿盘子把外卖盛出来。
方与宣一把拉住他:“别倒了,省得后面还得洗碗。”
丛风瞥了眼方与宣拉住的地方,不动声色地坐到餐桌对面。
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吃饭,场面居然没有想象中尴尬,没人讲话也不觉得气氛僵硬。
不说话纯粹是这一桌子菜不适合说话,丛风要是点了一顿西餐,他们倒是有兴致小酌一杯慢慢聊,可这桌东北菜香得人两眼发直,方与宣有心想聊聊天也分不出神。
直到吃得差不多了,他才擦擦嘴开口问:“问你个事,咱俩以前见过吗?”
丛风不明所以:“不是问过这个问题了吗?”
方与宣记起来他确实问过,那还是在他们两个刚认识、梦境降临伊始的时候,他当时以为梦的出现有迹可循,便提了句他们是否曾经相识,那时候丛风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从来没有。
但这回不一样,昨天和丛迪聊天时,二人针对郑宇的古董事业聊了不少,丛迪提到丛风以前在沈阳道呆过很久一段时间,算算日子,倒是唤醒了方与宣一些久远的回忆。
他纠正道:“不是一码事,我问咱俩小时候认识吗?”
他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聊爆了,好在丛风压根没在意这句“不是一码事”
,只是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儿:“你问我小学在哪里念的?”
方与宣按了按突突直跳的额角:“昨天你弟说你和郑宇在老堆哥的店里呆过挺久,算算日子咱们应该见过。”
“那谁记得住。”
丛风听完,又继续吃他的饭,“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我刚想我小学名字都想了半天。”
“一点都不记得了?”
丛风闻言,当即停下筷子,掀起眼皮看着他,谨慎地思考起来。
初中以后的时间段,那时候他不常去老堆哥的店,只偶尔去捉拿郑宇回家,印象里并没有在那边结识什么朋友或对头。
但初中对他来说也是十分遥远的一段记忆,只能回想起寥寥几个画面,旧时光是泛黄的,天空、行人、声音都带着一层模糊的暗黄色滤镜。
他咬了咬后槽牙:“给点提示。”
方与宣靠进沙发里,慢条斯理地盘算着:“十五岁那年……你当时应该十三,念初一?”
他这样一说,丛风还真想起来了些什么,旧画面中有几帧变得清晰,浮云开始飘动,行人与车辆重启运动,声音喧嚣起来,某一日的下午,他站在老堆哥的店铺前面,听他讲《俗世奇人》的孟大鼻子。
郑宇捧着一根老冰棍嗦,听得津津有味,丛风觉得太阳晒,便寻到角落的阴影里,那个角度能瞧见对面小店门口一个小孩在竖耳朵听。
这道场景一闪而过,丛风甚至想不起他们往后有什么交集,十三岁,快二十年了,他连二十天前做了什么都记不住。
“非要说的话有点印象吧,咱们铺面离得近,但我不太爱说话,平时都在棚子左边下面那个角,那里有把椅子给我坐。”
方与宣转了转眼珠,忽然想起来什么一样扬了下眉梢:“哦,你这么一说,那儿是有个角可以坐。”
丛风沉默一下,心平气和地说:“你真有种,自己都不记得了还套我话。”
方与宣说:“你都没发现我在套话,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时间段也是你编的?“
“那不是。”
方与宣侧躺着摊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随口道,“我确实十五岁就转学了。”
话题至此停止,再聊下去将触及私生活的深层次,而他们目前都没有将各自的过往摊开讲的想法。
把餐桌收拾干净,方与宣去阳台摘了自己洗好的衣服收起来,呆了一夜零半天,也该是时候走了,毕竟同居这种事过犹不及,点到即止才能勾出下一次再遇。
他自顾自收拾好东西,一抬头却看见丛风抱着胳膊站在门口,冷冰冰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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