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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台下面是大堂,多是一些手里没有太多余钱的官宦子弟,而在楼上还有更好的观看位置,当然价格也十分感人,能上去的人非富即贵。
陈家当然不是小门小户,可陈蕴藉的手里是真没什么钱,今天来看戏,还是陆永元请客。
陈蕴藉其实并不喜欢看戏,但好友盛情相邀,他拒绝就显得有些不合群,只能硬着头皮赴约跟来听戏。
起初陈蕴藉觉得这些戏曲根本没什么稀奇,毕竟他可是在现代见过世面的人。
但真的等兰园的名角登台,陈蕴藉才明白,他根本就没见过什么世面。
跟他想象中的不同,这台上唱戏的,跟他现代见的那些演戏的,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婉转的唱腔,清丽的容貌,美妙的嗓音,优美的身段。
这台上唱戏的名角放到现代,绝对是一代巨星。
《霸王别姬》电影中,程蝶衣可以说万人追捧,而台上这位,也不遑多让。
台下的,楼上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明明是个男人,但却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一只手推了推他的肩膀,陈蕴藉回过神来,转头就对上陆永元揶揄的目光,“好看吗?”
陈蕴藉表情一僵,拍开他的手,没搭理他。
“盛清涵可是这京中的第一名角,太后很喜欢他,每年寿宴都要请他去宫里唱戏,这满京城的人谁不想要他?可……没人敢。”
陆永元的语气里不难听出几分惋惜。
惋惜什么?
陈蕴藉打量着台上的人,心中也不免惋惜。
这样的人,放到现代是被人追捧,而放到现在,看似追捧,实则是俯视你,施舍你。
一旦太后不喜欢听他的戏了,或是有了更出色的角儿吸引了太后的目光,这位昔日的京城第一名角,只怕下场难料。
“听说盛清涵也曾是官宦子弟,只不过家道中落,幼时被舅母卖到了兰园。”
陆永元叹道。
陈蕴藉瞬间明白陆永元之前在惋惜什么了。
能下得这样的苦功夫和毅力成为京城的第一名角,那么他做什么都能成功,可惜他被卖到了戏园子里,一生的成就也就限制在这下九流圈子里,永远出不了头。
一场戏唱完了,陈蕴藉还有些意犹未尽,但盛清涵一日只唱这一场,唱完就下台,周围听戏的人也都走了大半,他们都是冲着盛清涵来的。
陈蕴藉也对后面的戏兴致缺缺,问陆永元走不走。
“当然走啦,今天就是特意来听盛清涵唱戏的,他都下台了,不走干什么?”
是之前催促着进兰园的少年,他是顺天府尹家的小公子邵宜年。
说他喜欢听戏吧,偏偏别人唱得戏他从来不听,还觉得难听。
但只要是盛清涵唱戏,他就觉得这是世间最美妙的仙音。
妥妥的双标狗!
“听说圣清湖那边闹什么水鬼,最近传得很邪乎,反正没事,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
邵宜年兴致冲冲的推荐了个诡异的地方。
陈蕴藉嘴角抽搐,“就算闹鬼,那鬼也不会在大白天的出来,有什么好看的?”
“京城有宵禁,大晚上的也出不来啊。”
邵宜年耸肩道,“反正也就是过去看个热闹,有没有鬼并不重要,圣清湖本来景致就好,没鬼也可以去转转嘛。”
陆永元笑起来,“话说得这么好听,谁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
“我打什么主意了?”
邵宜年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顿时就炸了。
陆永元连连摆手,“诶,不敢说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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