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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鸿雁传书:真假参半故事的传播效应及佛经的“胡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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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社会伦理精神,包括诸如政治伦理、经济伦理、道德伦理等等,往往同一些被赋予生态伦理情怀的动植物意象,产生富有意味的纠葛。
而大雁这种南北奔波跨地域生活繁衍的“宾鸿”
,还以其具有体现“族群伦理”
的条件,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青睐。
鸿雁传书,即承载了胡汉、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交往过程的佳话,人们多理解为东汉班固《汉书·苏武传》肇始,这实属一个“伪典”
:
昭帝即位,数年,匈奴与汉和亲。
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
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
具自陈过。
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
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
单于视左右而惊,谢汉使曰:“武等实在。”
有人教汉朝使者诈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得到书信,说苏武在某泽(北海,今贝加尔湖)中,大雁传书在苏武回归中原事件中只是一个借口,并非事实,可见出雁传书的普遍信奉与顽强民俗记忆。
匈奴对野生动物如大雁更具亲和感,在此胡汉民族双方共同认可雁的生物属性(候鸟、南雁北飞)的前提下,真实的大前提,使小前提的真实与否受到忽略,从而推导出了不被认为虚假的结论。
班固同时又作《白虎通义》,该书盛赞了婚姻仪式中大雁的民俗功能,所以雁传书之事的文学叙述也显示了他对大雁的偏爱,大雁跨越时空信使的角色,实为“他者”
(匈奴)确认的。
中古汉译佛经故事,则传达出印度民俗之中对于雁这种野生飞禽的深厚感情,给予古代中原人文中的大雁形象意蕴,带来了外来印度与西域文化的影响因子。
早在印度古代史诗《罗摩衍那》开篇,蚁垤仙人就曾借助麻鹬被无端伤害,唱出了自然美被横遭破坏的愤怒:
你永远不会,尼沙陀!
享盛名获得善果,
一双麻鹬耽乐**,
你竟然杀死其中的一个!
这个名叫尼沙陀的凶狠猎人射杀了公麻鹬,母麻鹬看到配偶被害,伤心地在地上来回翻滚,悲鸣声凄惨动人。
何以会产生那么悲痛的感情?石海军先生指出,印度人历来主张不杀生,杀死麻鹬本身即罪过,而杀死正在**的麻鹬更使蚁垤仙人不能容忍,因古印度人看来**是最神圣之事,**中的麻鹬不仅代表欢乐,而且是神圣,尼沙陀是将仙人心目中的欢乐和神圣一起杀死了。
同时尼沙陀将人类屠杀弱者的残忍性展露无遗,正如17世纪哲学家洛克认为“折磨并粗暴地对待那些落入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或其他这类可怜的动物”
,导致的行为者自身也发生了可怕的改变:“将逐渐地使他们的心甚至在对人时也变得狠起来。”
因而:
那些在低等动物的痛苦和毁灭中寻求乐趣的人……将会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缺乏怜悯心和仁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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