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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诗歌美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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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诗歌的音乐性
早期的马拉美就关注并敏感于诗歌的音乐性,从《海洛狄亚德》的音乐序曲到《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的发表,还有《牧神的午后》等,马拉美的所有诗歌创作都表现出了他对音乐的追求。
1891年,他接受法国记者于勒·于雷关于《牧神的午后》的采访时,这样定义自己的诗歌主张:“我试图在亚历三大诗体旁边,在它的所有的内容中增加一种日常的文字游戏,周围有钢琴伴奏,如同人们所说,是诗人自己所做的伴奏,而那些官方诗歌只有在重大聚会中才会走出羁绊。”
[16]他在接受“谈文学运动”
采访中更加明确地说出了诗歌与音乐不可分割的关系:“我们只求在诗歌中放进较多的空气,在气势宏伟的诗句之间,创造一种流动的、变化的东西,而这正是前一时期诗歌所缺少的。
在乐队中,突然听到一段嘹亮的铜管乐的演奏,当然很美,但是如果只有铜管乐,就会使人厌倦。
年轻人尽量延长庄严乐调间的距离,为的是使这种乐调在它们能产生整体效果时才出现。
亚历三大诗体也是如此;这种诗体不是什么人发明的,它是语言这个工具天然的产物。
从今以后,它不会再像今天这样执拗、呆板,而是显得更自由,更新颖,更轻灵。”
[17]
马拉美对诗歌音乐性的主张与传统意义上的定义有较大的区别,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对音乐与诗歌的关系曾经作过这样的论述:“在诗里声音本身并不那么复杂,并不是由人造的乐器发出来的,也不是用丰富的艺术形式组合成的,它只是把人类语言器官所发出的语音降低成为单纯的符号,这符号本身并无意义,只因为标志出某些观念,才获得价值。
因此声音在诗里一般是一种独立的感性客观存在物,作为情感和观念的单纯符号,正因为它只是这种符号,它就具有本身固有的外在性和客观性。”
[18]马拉美对音乐在诗歌中所起的作用的要求远远高于黑格尔的要求:“我所做的音乐,可以称之为,不是人们从词语音调的相近性之间所取得的,这样的想象自然而然;但是除此之外,话语排列所产生的神奇;或者说话语只能停留在这样的状态,作为与读者物质交流的工具,如同钢琴的键盘。
确实在字里行间和目光上面,是一种绝对纯洁的交流,不需要像乐队那样要求软弦和直升式活塞,这些已经工业化了;诗歌与乐队一样,只不过它是文学的或者沉默的。”
[19]诗人不但要用文字为自己的诗歌伴奏,而且要在“诗歌中放进更多的空气”
,在诗句之间“创造一种流动的、变化的东西”
,在词与词之间“尽量延长庄严乐调间的距离”
。
流动的空气产生动感,产生韵律,词语之间的延长符又产生了节奏。
词语已经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客观存在,不是一种单纯的音节符号,它更多的流动、变化的气息,有了更多的停顿、延续,自身的多样性从客观和内涵上尽情地表现着独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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