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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公子,我听说你方才来妙音阁找过我。
我也想出来与你会面,可人在樊笼身不由己。
只好让侍女打听你的去向,偷偷跟来这里。
上次你帮我拽住了被吹飞的手帕,那块手帕对我意义非凡。
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今日这顿酒,就当是我请你的吧。”
边说边倒了一杯满满的酒递给沈轩。
沈轩受宠若惊,连忙接过酒一饮而尽,红着脸难得有几分羞涩的道:
“百灵姑娘,你客气了,那只是随手之劳。”
说完,便低着头紧张的捏着手指,根本不敢看百灵的眼。
想不通自己未见百灵时,明明有千言万语想说。
可是见到她,所有的话语却都烟消云散。
这种感觉让他很是懊恼,痛恨自己无法像那些花花公子一般,在任何女子面前都能侃侃而谈。
百灵看出他的窘迫,伸手将他身前的宣纸拿了过来,又念了一首情诗,扬着笑道:
“公子画的可是我?”
沈轩木讷的点了点头。
百灵又问:“那这上面的情诗也是为我而作?”
沈轩涨红着脸,终于鼓起勇气道:
“是,不怕姑娘笑话,自那日在湖边见过姑娘,在妙音阁中听到姑娘唱曲后,在下便对姑娘久久不能忘怀。
无时无刻都在想有机会能像现在这般与姑娘坐下侃侃而谈。”
许是怕百灵看出他的心思,因此对他感到厌弃,说完又连忙补充道:
“不过姑娘你别误会,在下是读书人,知道非礼既止。
对姑娘的只是钦佩之情,想……想结交姑娘这个朋友。”
百灵盈盈一笑,昧着良心夸赞道:
“实不相瞒,公子身上有一股令百灵向往的温雅气质。
公子常年读书,这种气质是在诗书礼乐的渲染下日积月累才养出来的,百灵见过的很多读书人都没有。
百灵出生不好,自记事起便一直辗转各地讨生活,见惯了太多无礼粗糙之人。
若是能与公子你这种惊才绝艳的才子结识,那可真是天大的福气。
百灵方才看过公子写的诗了,觉得公子的文笔甚好。
假以时日,定能高中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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