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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端倪的人是巡查队长。
这时节已经近了年关,天气十分寒冷。
人人都穿着棉衣,遮头挡脸的,臃肿成一个个胖子。
没想到他的眼睛会这样尖,一下子瞧见徐知微没有喉结。
我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左手下意识攥紧了裙子,上好的法兰绒衬裙被我拧作一团。
所幸队长的注意力,全都聚焦在面前的“货郎”
身上,我又是坐轮椅,位置太低,一时半会无人注意。
我这才放下心来,松开手掌,任由裙子舒展垂落,稳稳地坠至脚踝。
“货郎”
惊骇地看着队长,一下子塌下腰去,好似被抽走了脊梁骨。
她的表情格外地羞愤欲绝:“报告大人,我是男人!”
眼看着队长皱眉,“货郎”
不自在地搓了搓双手,有些犹豫:“小的是打小就去了根的,本来要进宫去。”
“可惜后来前朝亡了,”
说到这里她压低了声音,垂头看着自己的鞋尖,“没能赶上……”
这话一出,人群响起了一阵耻笑声。
知晓前因以后,再去咂摸“他”
前头说的两句话,嗓音粗中有细,可不就是个太监嘛!
我冷冷地蹙眉。
这个时代着实有趣,嘴上说着民国社会,今时不同往日,却还在寻“根”
究底,崇拜阳具。
无论是怎样的男人,都有资格瞧不起女人。
因为他们的腿间多了一根,而女人没有。
所以,女人就是他们雄风的证明。
至于这雄风的用处,大抵是很大的。
它能够让无数男人膨胀,忽略女人的能力和才华,将她们一并地轻蔑了。
大抵也是他们的为人行事,全都靠着自己老二的缘故。
然而,真正无用的,其实是这个旧社会里的男人。
饶是最最无用的女人,譬如那精神病,身体尚且有一个洞可以当作商品。
所以人们要收留她,驯化她,叫她像牛一样任劳任怨,永远不想反抗。
至于那无用的男人,则是真正的毫无价值,只会为国民所抛弃了。
说到底,旧社会的那一套已经井然有序,男人打骂女人,女人撕咬男人。
除了顶头的皇帝老儿在享福,没有人能落着好儿。
大家被扭成天上风筝,互相仇视着,以绷得笔直的线绳绞杀彼此。
倒是在面对失去雄风的男人,这种不男不女的独特生物时,所有人才会团结一心,叫“它”
一并地由整个社会给轻蔑了。
一个小巡警听了“货郎”
的去势故事,嘿嘿笑了起来。
他手指轻浮地向下一捞,比划出猥亵的动作:“没想到我们也有老佛爷这福气,轮到公公来上水果了。”
队长调笑着摇了摇头,假意指责他,腔调油滑:“说什么傻话呢,大清早就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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