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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酒喝得不多,晕的快,醒的也快。
半夜嗓子渴得直冒烟,她迷迷糊糊坐起来,惊讶的发现陆小凤躺在她身边,半个身子都挂在她身上,醉得一塌糊涂。
一声尖叫生生憋在喉咙里,脑子轰的一下,差点爆炸。
她连忙低头,见浴巾松散开来,只有关键部位还勉强遮着,床铺平整干净,身体也没什么异样,看来并没有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可是,她生平头一次跟一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还是这种情形,不说古代,放在现代,被父母知道了也要被打断腿的吧?
林默的心狂跳不已,把浴巾围上,坐在椅子上一边喝水一边冷静。
她想起来了,陆小凤一直在怂恿她唱歌,她不想唱,又觉得他吵,就想把他嘴堵上,然后投怀送抱式的跌进他怀里,抱着他,说什么都不肯起来。
那会儿陆小凤估计也醉得厉害,把她抱到床上自己也倒了,他在她身上挣扎了几下,还是没爬起来。
这闹得……
太尴尬了,真的是太尴尬了。
现在她该怎么办?自然而然地躺回去一觉到天亮?等他醒了,再微笑说一声:“嗨,早上好?”
光是想想那个场景她都要自燃了。
不行,这地方不能待了,她决定立刻扛着马车连夜跑路,至少一年内是不能见他了!
那么问题来了,深更半夜的,她是穿着湿衣服出去,还是裹着浴巾出去?
不管怎么选,都好像有那个大病。
林默在屋子里转了好几个圈,瞄上了陆小凤——的外衫,又宽又长还暖和,若是扒下来自己套上……这儿离六扇门不远,她跑着去跑着回应该很快!
林默凑上去,闭着眼把陆小凤的衣服往下扒,嘴里碎碎念着:“千万别醒千万别醒千万别醒!”
这要是醒了,她林默也别走了,就地上吊吧。
陆小凤没醒,只是在脱他衣服的时候他挣扎了一下,弱声弱气地咕哝着:“我是个混蛋,我真的是个混蛋……你,你别……”
他眉头紧皱,脸色潮红,像是做了什么羞人的梦,有一没一声的轻哼。
林默生生紧张出一头汗,三下五除二把衣服扒下来自己裹上,长到膝盖,像条小裙子,上半身有了,下半身总不能再扒陆小凤的裤子,灵机一动,把床单薅下来一围,不细看倒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再回来已是早上,林默把门推开一个小缝,偷偷往里面瞅,陆小凤还睡着,只是姿势变了,脸还是那么红,染上了三分笑意。
林默抱着他的衣服轻轻地戳他,他没睁眼,她就悄悄地把衣服给他重新穿回去,悄悄地关上了门。
走出去的时候,脸还烧得厉害,她捂住砰砰乱跳的心,忽然想,就这么无端端的走了是不是不太礼貌?
昨晚他那么费心开导自己,她因金九龄的死而难过,他就陪他一起难过,还喝了那么多酒……不行不行,还是得走,她一想到自己突然扑上去抱住他就恨不得立刻逃离地心,往地壳里钻。
管店小二要来了纸笔,林默皱着眉沉思,写点什么呢?
“谢谢你,我走了。”
不行不行,弄得她好像要自杀似的。
“谢谢。”
还是像遗书。
“你是个好人,昨晚谢谢你了。”
怎么像睡了人拍拍屁股就走的渣女?
得突出自己心态很好,并没有想不开的倾向,还得表明目前不太方便见面,最好表达出她不是因为尴尬而不想见面,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才不能见。
寻思了半晌,她落笔写下:“我想回家了,不要找我。”
林默满意地吹干墨迹,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小天才,区区九个字,完美地展现了她想表达的中心思想呢!
午时左右,她正式向六扇门递交了辞呈。
带她入门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府衙里到处都是回忆,留在那儿只会徒增伤感。
况且,林默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并不适合当个捕快,她的心是偏的,尤其喜欢感情用事,若有一天要她亲手抓捕自己的朋友,她怕是要疯。
经历这么多事,她也算看明白了,委屈谁也别委屈了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拿着现代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世界去要求自己,顾忌这个顾及那个,到最后,反而活得像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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