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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老约翰喝了口啤酒,打量起这几个年轻的孩子,然后满足的喟叹了一声。
不管喝多少次啤酒,他总是能被啤酒的口感所征服。
这一天天下去,他酒馆里卖的酒钱,全都被他挥霍来买啤酒了。
不过幸运的是,就如同他所想的那样,并不是所有人都吃得起食肆的食物,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天天吃食肆的食物、食肆的啤酒,红酒跟二锅头,所以他的生意并没有差很多。
相反的,反而因为食肆食物,他卖的小麦酒更加畅销了。
原因就在于食肆有一种食物叫烧烤,烧烤配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可啤酒一瓶量少又贵,自然是小麦酒更加经济实惠。
虽然小麦酒口感不如啤酒,可是一瓶啤酒不知道能抵多少小麦酒。
除了真正的酒鬼受不住这种美酒的诱惑,其他人在尝试过啤酒之后,都会选择隔三差五买上一次,其他时候都是购买约翰酒馆里的小麦酒。
啤酒是有了替代品,但是烧烤等其他美食却是找遍整个特洛纳兹都没有替代品的,他们也只能默默地给食肆老板送钱。
而且他们还发现,就算不是天天吃食肆的食物,隔三差五地吃,他们也觉得自己的体质仿佛有所改善。
介于食肆食物的神奇,所以所有人都觉得一定是吃了食肆食物,所以他们的体质才会都强健了许多。
总而言之,食肆的食物虽然贵,但是物有所值。
再说了,这个贵也是相对性的。
跟其他普通的只是用来饱腹的食物来比,这确实是贵,可是跟其他能够有各种功效的药剂相比,这个食物简直就太便宜了。
便宜到它既有药剂的功效,又能给他们果腹,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每个人都很庆幸自己生活在特洛纳兹,甚至很庆幸自己想去荒野森林冒险,才会知道这么神奇的食肆的存在。
酒馆老板老约翰也很高兴,因为食肆的存在给他招来了更多的客人。
大家都喜欢选择在他的酒馆点吃的。
吃的高兴了,点上几杯小麦酒,那是常有的事情。
只不过唯一忧伤的大概就是那些卖吃食的店铺。
原本生意挺不错的,但是食肆的食物一经传播出来之后,就连他们自己都有些看不上自己卖的吃食了。
不过,特洛纳兹也不是所有人都吃的起食肆的食物。
食肆的食物对冒险家跟佣兵团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对其他普通人来说,偶尔吃上一顿就已经是非常奢侈。
所以,那些卖吃食的店铺,尽管生意不如从前,但依旧还有营收。
不过因为生意的冲击,他们也在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地提高自己的手艺,免得哪一天食肆食物降价,那他们就彻底没了生活来源。
看着老约翰喝着啤酒,胡子微翘,那一脸满足的样子,安格鲁回答了他们是来自永恒之都之后,就把目光落在那一瓶用玻璃制作的器皿上,好奇道,“这是什么?也是来自食肆吗?”
老约翰点点头,“这叫啤酒,我想你们应该已经被其他人介绍过一番食肆了吧。”
自从食肆食物的神奇传开之后,荒野森林附近的城镇人员流动已经渐渐变少。
佣兵团跟冒险家都不舍得离开,以至于周边的旅店天天爆满。
他的酒馆也是从早到晚都一直坐满客人。
生意红火的,简直就是他开店以来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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