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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为什么喜欢钻石,又为什么认为钻戒是结婚仪式上绝对不可或缺的东西,这种问题其实很有一点学术趣味。
钻石价格昂贵,却在普通生活中毫无实用价值,恐怕没有哪个新娘会想到将来用它切割玻璃,更不会想到除了可以切割玻璃之外钻石究竟还可以派上什么用场。
追溯历史的话,我们会发现虽然钻石早已成为打造高档首饰的必要材料,但将钻石和婚姻牢固地联结在一起,以钻石的坚固象征婚姻的牢固,这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历史,而今天人们关于钻石的天经地义的观念只不过是商业广告无中生有的创造罢了。
倘若有足够的理智,我们很难不察觉到自己居然沦为了广告骗术的受害者,在精明的商家眼里只是一个跟风从众的蠢货罢了。
其实,如果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孤独地生活在某个小世界里,没有旁人可以见证我们的财富,那么钻石恐怕是所有物件中最不必要的一种,一只50克拉的钻戒不会比一本掉了封面的旧书更让我们喜欢。
这就意味着,钻石是因为别人的存在而产生价值的,换句话说,我的这颗钻石之所以珍贵,既不是因为它有什么了不起的功用,也不是因为我对它有什么特殊的偏爱,而仅仅是因为别人没有,这是我独有的。
钻石告诉我们的是:幸福感与炫耀性是紧密相关的,一个人如果想在群体里获得自尊,就必须在某个方面拥有什么可资炫耀的特质。
这是因为,攀比是人类最不可磨灭的天性之一。
[英]约翰·威廉·沃特豪斯《第欧根尼》JohnWilliamWaterhouse,Diogenes,1882这幅画着意表现哲人世界与世俗世界的冲突感:第欧根尼在大瓮的阴影里沉思,而他身后,便是繁华喧嚣的世俗,人们的交谈声清清楚楚在他头顶飘**。
好奇的少女正站在台阶上窥视着这位“神秘的怪人”
。
画家也许想要表达这样的观点:隐逸在白云深处总还算容易,而在闹市中坚持不合流俗的生活态度才是最艰难的。
无论如何,第欧根尼居然做到了。
[法]尼古拉斯·普桑《有第欧根尼的风景》NicolasPoussin,LahDiogenes,1647带人物故事的风景画是西方绘画的一大类型。
在画面的右下角,第欧根尼看着那个用手舀水喝的耕田人,大为震动,不禁失手掉落了自己打水的陶罐。
[英]约翰·马丁《第欧根尼扔掉了他的杯子》Jehro,19thtury普桑的画,记录的是第欧根尼心灵震颤的刹那;而马丁的画,表达的是第欧根尼与非自然的生活彻底决裂的决心。
画面中的背景建筑便是雅典卫城著名的帕提侬神庙,遗址至今犹存。
古往今来有太多智者厌恶这种虚荣的生活方式,他们认为与其追随攀比的本能,不如固守自己的内心。
只要一个人的内心足够强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去留无意,举世而誉之而不加劝,举世而非之而不加沮,那么物质生活实在没有什么值得追求的,毕竟鹪鹩巢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要想幸福地生活下去实在再容易不过。
在这样的生活里,钻石当然是最不必要的东西,甚至对钻石的渴望会变成一件不可理喻的事情。
“乌托邦人认为奇怪的是,一个人可以仰视星辰乃至太阳,何至于竟喜欢小块珠宝的闪闪微光”
,这是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里发出的质疑。
一个人倘若不慎做了乌托邦人的俘虏并戴着手铐和脚镣成功越狱的话,下半生便足以在世俗社会里做一名富贵闲人了,因为乌托邦人为了使公民们对奢侈品心生鄙夷,所有的黄金储备都用来打造镣铐。
简单淳朴的生活拒绝一切奢侈,而倘若一个人的精神世界足够充实,那么物质上的奢侈与其说是理应拒绝的,不如说是毫无必要的。
传说一生自甘清贫的苏格拉底有一次在市集上突然放声狂笑,边笑边感叹说:“我所不需要的东西竟然有这么多啊!”
第欧根尼,古希腊犬儒学派的代表人物,为我们做出了更好的榜样:他不置房产,只在一只大瓮里栖身,随身带着一只吃饭饮水的陶罐,除此之外别无长物。
下面的故事似乎是众所周知的:亚历山大大帝亲自来到大瓮前造访第欧根尼,许诺可以满足他的任何要求,第欧根尼只是淡淡地说:“那就请你让开些,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我们恐怕很难想象这样的生活方式居然还存在着任何简化的余地,但我们真的想错了。
传说第欧根尼有一次去池边打水,见到一个耕田的人正在那里用双手捧着水喝,老哲人大受触动:自然中的人难道不正是这样喝水的吗,看来陶罐也是多余。
他扔掉陶罐,从此真正使生活臻于简无可简的境界。
长得美,家世好,又有一个无条件宠她的总裁姐姐,十七岁的沈觉夏活得任性而又肆意。直到,那个预知梦的出现梦里,厌恶她多年的父亲,终于有了正当的理由,将她逐出家门你不是沈家的女儿,过往的幸福都是你偷来的。从梦中惊醒,沈觉夏后知后觉地发现梦里的那个真千金,好像就是被她欺负的同桌。上网检索办法,结果却搜到了一堆真假千金的小说,结局大多是假千金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不!她绝对不要过那种苦日子!彻夜未眠,沈觉夏做了整晚的攻略她得拿下真千金,和她成为挚友。想要关系升温,那就得多多相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沈觉夏,完全不会讨好人的那一套,书包一甩,她抬起光洁的下巴,你!以后中午陪我吃饭。众星拱月,从不用正眼瞧自己的大小姐。突然变了副模样。眼底闪过一丝兴味,季知节转动笔尖,好。…想得简单,实行起来却困难重重。自信满满的沈觉夏,在季知节身上屡屡碰壁,为什么她越是努力她就离她越远?你到底想做什么?竖起书本,阻碍她的视线,季知节的语气略显无奈。越挫越勇,沈觉夏不依不饶,我想让你喜欢我啊。你确定吗?以为见到曙光,大小姐忙不迭地点头。直到被季知节按在墙上,掐住脖子,吻了个七荤八素,沈觉夏才如梦初醒,我还以为你讨厌我,结果你是想上我在商界杀伐果断的沈汀寒,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其实并不像表面那般风光霁月。实际…她只是个心思龌龊的可怜虫。本想将阴霾永远深埋谷底。可一次意外她撞见了,她的好妹妹与另一个长得跟她有八分相似的女孩。正亲得忘我。既然这么像她,那为什么。那个人,不能是她?阅读指南(本文日更,断更会在作话请假)1小甜饼,结局he2夏夏的性格是任性大小姐(不喜勿喷,都是汀寒宠坏的)3主角只能选两个,但其实三个都是主角宝宝们看看我的两本预收呀~求求收藏つДノ卿卿入我怀古代背景(先婚后爱双向暗恋)双生之子,即为不祥。十岁起,赵怀妗成为了赵怀瑾。京城局势动荡,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的赵家,经不起世子夭折的噩耗,赵家需要有世子的存在。在母亲的泪光之下,赵怀妗永远地失去了自己的姓名,扮演起兄长的角色。白衣卿相,怀瑾如玉。不知是入戏太深,还是天赋异禀,她成了名满京城的温润公子。所有的一切都天衣无缝。唯一的意外就只有,她那未过门的嫂嫂。左边是无辜女子的一生,右边是赵氏满门的性命,赵怀妗只得亏欠一人。娶严卿卿进门的那日,赵怀妗在心中暗暗发誓,她这辈子都会对她好。若是她日后有了心上人,她也会想方设法,尽力成全。可是后来。她竟对卿卿生起了龌龊的心思。从一开始,严卿卿就知道她的夫君其实是名女子。幼时,在紫藤花下。她便对赵怀妗一见钟情,可与她订下婚约的人,却是她的孪生兄长。本该一辈子与她擦肩而过。谁知,阴差阳错在赵怀妗的眼里,严卿卿什么都好,唯一的问题就是,她实在动人。不爱她,真的好难。在严卿卿的心里,赵怀妗什么都好,唯一的问题就是,她实在坐怀不乱。勾引她,真的好难。注1v1,he绿蔷薇与铅笔盒末日治愈小甜饼!江知念不知道她应不应该开心她最恨的那个人,在末日降临的时候变成了丧尸。再次见到谢临,是一个下雨的夜晚。上一次见面,还是谢临在广播站和全校所有人实时播报对于她的拒绝。好恶心,我怎么可能喜欢女生。说完这句话之后,谢临就转校了,连一个让她找回尊严的机会都没留。距今已经五年未见。但江知念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这个坏女人,还是像从前那样漂亮。江知念不明白这个人怎么有办法在这么危险的时候,跨越城市,出现在她的面前。直到月光照亮了谢临那双绿油油的眼睛。她才终于恍然大悟。漆黑的屋子,没有一盏灯,只有寂静的喘息声。谢临比所有人都更早知道。这个世界,天亮之后就要完蛋了。习惯于听从安排,谢临唯一的叛逆就只有年少时的那次任性,可结果却是两败俱伤。她应该学乖,可是她学不会。所以趁着朦胧的月光,她连夜收拾行李,开着车,去见了她想见的那个人。发丝紧紧交缠,江知念趴在女人的肩上,小声嘟囔谢临,你的运气总是那么好。女人弯了唇角,捧起种在铅笔盒里的绿蔷薇,你是指它吗?指尖略微用力,扯开她的衣领。在她白皙到近乎透明的锁骨上,毫不留情地落下一口,江知念含糊不清地说道你又装傻注1v1,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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