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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死的男人(第1页)

不想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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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疯子闯进了一家瓷器店,打破了所有的水晶和瓷器商品。

玻璃破碎的声音充斥了整个商店,店员试着拦阻,但这名疯子实在凶暴无比,在警察赶来制服他前,便已毁损了无数个商品,价值超过十万元。

疯子后来被带走,整家店看起来仿佛劫后余生的杀戮战场。

所有的事都得从今天早上说起,这名粗汉被公司的医生叫去,在那里他获悉自己得了癌症。

“我很抱歉……”

医生说道,“但它已扩散到整个淋巴系统了。”

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诊断结果。

但事情变得比较复杂的原因是:这个三十岁的男人还不想死。

就像一般人说的,他还没准备好。

他不愿意那么轻易地就把自己交给死神,他活得很高兴,根本就没有理由要死,况且他也没有可商量的余地,于是他决定奋力抵抗。

医生,一个人道主义者,能够理解病人的反抗心理,因此对于这名粗汉的异常态度也不以为意,毕竟他在这行已做了许久,常会碰到类似的事情,况且这个病人也不是这类故事中,他所碰到的第一个必须死的人,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种极其理性的想法一直盘踞在医生的脑海里,直到他例行地安抚这名男子,将他送到门口,并对他说些祝福的话。

“事情会好转的,别太担心!”

医生在告别时说道。

这名病患很想知道究竟什么会好转,医生是指迈向死亡的过程吗?还是他很虔诚,所以可以上天堂?

强尼·比德森步履蹒跚地走上街道。

他无法忍受城市的喧嚣,所有的嘈杂声似乎全汇集在一起,像是一连串短而急促的喇叭声,不断刺激他的耳膜。

早安,强尼!

你得了癌症,已无可救药,在最好的情况下,你还只剩几个月可活,祝你幸福!

强尼特别喜爱推断结果,但并不是所有罹患重症的病人都有此一特点,生病是一回事,了解人必须一死,则又是另一回事。

半年内,或是百日内,我就不再存在了。

可怜的家伙如此想着。

但我住的这个城市还会继续存在,日子仍然一天一天过去,房子依旧会矗立在那里,我穿过的鞋子不知会在哪里的跳蚤市场以一块或两块的价钱售出,而我那糟糠妻仍旧会站在镜子前涂她的睫毛膏……只有我不再存在这个世上。

强尼不仅得对这个世界告别,还得对自己说再见。

再见!

强尼·比德森,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让我可以做你,也谢谢你的这副皮囊。

现在你知道我要走了,而你也即将从故事中消失。

强尼·比德森,不穿鞋,有一百八十五厘米高,身体强健。

年轻时,偶尔会因意见不同,与人拳脚相向;长大一点后,只在酩酊大醉时才会如此;年纪大了,则不喜欢再做无谓的困兽之斗。

强尼怒气冲冲地穿过城市,看到路灯时,不禁揍了它一拳,随后又痛得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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