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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音乐小屋一(第6页)

除了路灯以外,还在闪亮的只有霓虹灯。

远处,亚洲大酒店门口还能见到一些女人晃动的身影。

霓虹灯很明显不是为万方而闪烁,没有了对象,它就少了多半生气。

在大扫帚的枝杈缝隙里,迷人的色彩也少有光鲜。

陈凯好几次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对万方说,只有在这一时刻里,这座城市才属于他们。

没有陈凯在身边,万方一点拥有的感觉也没有。

实际上,他来到城市就是想拥有它的,至少也得让城市拥有他。

万方的父亲在他很小时就告诉他,垸里从前来过一群叫做知青的城里人,一个个都是年轻英俊的模样,能歌善舞,能写会画,将垸里的青年人都迷疯了。

父亲说知青有一个特别的物品,人人都揣着一只口琴,走到哪儿吹到哪儿。

万方在对口琴的向往中长到十岁,他讨下母亲准备杀了给他过生日的那只大公鸡,自己抱到镇上卖了,获得的钱刚好让他买了一只口琴,然后将镇文化站阅览室里的那本无人触摸的《口琴演琴法》,偷偷塞进怀里,从此据为己有。

他没对任何人说,他确实很多次听见口琴里发出大公鸡的呜鸣声。

万方这时又一次想到了同垸的伙伴万有。

万有与他同岁。

在万方拥有一只口琴时,万有不知从哪儿弄到一把小提琴。

万有做事向来都是神神秘秘的,从不将底细对别人说明。

在他们长大的过程中,万方对口琴的把握,无论如何苦练,也只有万有对小提琴的理解一样好。

万有还获得过县里器乐比赛小提琴组的一等奖。

万方没有拿上奖状奖杯,县里没搞口琴比赛,不过在器乐比赛结束时的汇报演出上,专门让万方上台表演了一番,大家就说他其实也获得了一等奖。

万有比万方早一年来到这个城市,听说混得很不错了,但万有还同以往一样,不让别人了解自己,别人只见过他坐着小汽车从城市往家乡跑。

想到这些,万方就意识到那个叫他名字的人十有八九就是万有。

一个月前,万方坐在垸前的草坡上,对着黄昏吹着口琴,看着一辆小汽车慢慢地从山下爬到身边,万有从车窗里伸出头来朝他喊,问他怎么还留在乡里,怎么还不进城去。

万方没有回答,万有就驶车跑远了。

第二天,万方便在家里收拾行李,第三天他就挤上了进城的长途客车。

想起这些事,万方忍不住从口袋里掏出口琴,望了几眼,又忍不住吹起来。

不知为什么,万方有些兴奋有些激动,他一扔扫帚,竟在当街上摇摇摆摆地演奏起来。

他一点也没注意到,有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在身后停了一阵,后排的窗玻璃还摇下了一道缝。

站里的那辆比拖拉机还破的垃圾车咣咣当当地驶过来,猛地响了一下喇叭,司机冲着万方叫了声什么。

万方回头看了看,依然吹着那没有完结的曲子。

垃圾车声音消失后,万方又一次听见有人在喊自己。

就像那音乐声一样,从风中飘过来的。

万方稍将耳朵侧了侧,就沿着马路飞奔起来。

那声音越来越清晰,万方已听清了是陈凯,找了一阵才发现陈凯躺在地上,满脸淌着艳得瘆人的鲜血。

万方不用问就晓得陈凯是被人打了,扫街的清洁工,不小心将灰尘什么的弄到别人身上,挨几下毒手是常有的事,那些人出了气后,像是约定了的,总要骂上一句,乡巴佬,连地都不会扫。

万方要将陈凯送到医院去,陈凯不愿意,他舍不得花冤枉钱。

陈凯说没什么大不了,他将地上的一点什么湿东西,搅到一个过路的男人脸上,那男人就朝他下手,他以为城市人没力气,没怎么预备,没想那拳头还挺重,几下就将他打晕了。

万方说:“你有这大的块头,就同他过几招唦!”

陈凯说:“这儿不是新县,若在新县,老子要打得他爬到厕所里吃屎。”

说着他叹了一声,“我们的对手是整座城市!”

万方说:“城市又不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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