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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金绡逐月’是舞衣的名字,不如说这四字是他在形容今夜的妻子,他觉得那一刻的她如同追逐月华的流光。
而制成‘金绡逐月’的布料被取名为‘羲和缚’。
显而易见,羲和缚是单单有钱无法弄来的罕有布匹。
布坊的老板对来购布匹的富绅摇头,“这位客人,你不是秦人?”
富绅大腹便便,的确并非秦人,“我从楚国而来,店家,羲和缚缘何如此昂贵?”
老板一听是楚人,不免轻视些,“你可知晓羲和缚名字的由来?”
富绅自然不知,“这……”
——“羲和缚中的羲和,相传是太阳神,那么羲和缚自然比喻被束缚的阳光,甚至狂狷些,这羲和缚正是被束缚的太阳神。”
是谁在说话。
两人一同扭头,入眼一位身形略瘦的男人,他蓄短胡,皮肤微黄,一对眼瞳含着笑意,“没猜错的话,这名字是秦王所取?”
“你又是谁?”
店家不满此人语气里的笃定和轻佻,觉得他不敬秦王,“你也是楚人啊?”
“我的确是楚人,”
此人微微一笑,礼貌颔首,“在下是相邦门客,李斯。”
提及吕不韦,店家倏然收起脸上的不忿,“原来是相府人。”
李斯并不在意店家态度的微妙,对楚国来的富绅解释,“这羲和缚是秦王送予王后生辰礼物的原材料,自然珍贵无匹,它正是使用熔炼后的金子搓成细长的线状,熔了白羽再穿针引线绣成的布匹。”
“它昂贵便昂贵在,原料是金子,且无法正常清洗,稍有不慎便会损毁,损毁后轻易无法复原。”
富绅微愕,反应过来了,“是那件金绡逐月吗?”
不等人承认,他分外感慨,“秦王与秦王后的恩爱我在楚国也听过不少,不曾想秦王如此用心。”
看来外头传秦王后是妖精成精也有道理……
李斯看出富绅的想法,主动道,“有时,传言未必为实。
只论王后爱吃蝗虫这一说,也只是她心怀百姓想出的对策罢了,有了这则传言,百姓除虫事半功倍,不足一月竟消灭了蝗灾。”
“秦王与王后五岁相伴,至今十多年了,感情自然亲厚。
秦王爱重王后是好事,足以证明秦王重情重义,不会亏待百姓。”
富绅听罢,“是这么个理。”
“还有呢,酒溲饼也是我们王后的点子,我记着已经传到了其他诸侯国了吧。”
店主撇撇嘴唇,“吃着我们王后的东西,还要在背地里污我们王后的名声,六国的正义便是如此吗?我实在不敢恭维。”
楚国富绅一下涨红了脸,“这……这也不是我传的!”
他一摆袖子,竟然走了。
李斯揣着袖子,悠悠的望着离去的富绅,半晌后无奈的摇头笑笑。
店家凭着这门客的几句话,对他另眼相看,不过他可没忘记方才此人说起秦王,语气里那微妙的直接,说不上来,约莫是没那么尊敬的。
他冲他笑笑,语气微硬,“阁下是相邦的门客,那便是我大秦的门客,想来也是要到大秦做出一番事业,既如此,阁下便是秦人。”
“秦人,要身与骨全都归属秦才算是秦人,只有这样,阁下才能在大秦闯出一番名堂,阁下认为呢?”
李斯当然不会反驳,跟着点头,“店家所言有理,受教了。”
店家将毛巾扔到肩上,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的进了坊里。
很多时候李斯都很好奇,为何秦人的凝聚力如此之强,就好像是无论如何都打不散他们一样。
这些百姓对秦王的崇拜与追捧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王位短时间更迭了三代,可他们的爱戴从未改变。
罢了。
李斯劝自己。
你不正是被秦人所撼,才决心追随秦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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