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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以杀死二代黑魔王而闻名欧洲,爱丽丝觉得自家父亲更希望以这样的方式为众人所熟知。
对面的金发姑娘仍滔滔不绝说着话,爱丽丝很清楚对方有意与自己结交,她其实不反感对方,也愿意花点时间认识下面前的姑娘。
因为根据艾伯特的《霍格沃茨回忆录》不难得知,在列车上结识的朋友,有很大概率会成为学生时期的好友。
所以,在达芙妮觉得自己可能没什么巫师天赋的时候,爱丽丝下意识用平日安抚小孩子的温柔口吻说:“其实,你完全不必担心自己的天赋问题,没法很好地掌握魔法,更多是因为你刚接触魔法的缘故。”
“真的吗?”
达芙妮狐疑地看向爱丽丝,对方的口吻怎么听都像是在安慰小孩子。
“真的。
我不否认,确实有很少一部分巫师天赋禀异,但绝大多数巫师的上限与下限都在同一区间,需要长期训练才能得心应手地使用魔法。”
爱丽丝仿佛看穿少女心里的担忧,轻声安慰道:“所以,你不用担心,就算是巫师家庭出身的学生,也不见得能领先多少,大家也不过五十步与百步的差距,我们仍需要学习很多东西。”
达芙妮闻言默默在心里松了口气,她还真怕是自己天赋太糟糕,如果真在学校里垫了底,那还不如直接回去读伊顿公学更有前途。
“那你呢?”
达芙妮眨着好奇的眼睛问道:“你肯定已经会很多魔法吧!”
“我?会一点!”
爱丽丝学着自己的父亲做了个食指与拇指虚捏的动作,其实以她的能力与天赋,只要愿意一至三年级的课程多数都能自学,艾伯特从没特意教授的原因更多是不愿意爱丽丝的童年在学习中痛苦度过。
“我听说过霍格沃茨四大学院中格兰芬多最好。”
在两人稍微混熟后,达芙妮开始下意识向爱丽丝打听霍格沃茨的相关消息。
“你也进格兰芬多吗?”
“我?我觉得自己大概会去拉文克劳,我的妈妈就是拉文克劳的学生。”
喜欢安静的爱丽丝不太想去闹腾的格兰芬多。
“可我记得艾伯特·安德森好像来自格兰芬多。”
达芙妮额外买过不少课外书,对英国魔法界一知半解。
“是的,但去那所学院,从不是一开始就固定的,如果有你特别想去的学院,也可以在分院仪式上告诉分院帽。”
爱丽丝看了眼达芙妮,用意味深长的口吻道:“我觉得拉文克劳学院会更适合我,那里喜欢招收睿智、博学、聪明、有远见、好奇心很强的学生。”
其实,爱丽丝很早就知道自己会去拉文克劳了。
她从小就翻过自家书架上的《鹰状青铜门环问答全集》,并能答上大部分千奇百怪的问题。
听爱丽丝那样说,达芙妮觉得自己大概也不适合去格兰芬多。
至少,爱丽丝说得睿智、博学、聪明、有远见、好奇心她都满足。
更何况,达芙妮也希望自己在陌生的地方能有个朋友能够相互照应。
爱丽丝这个新朋友各方面都让她很满意。
两人不知不觉聊了很多东西,达芙妮十分健谈,也知晓如何跟人打交道,只能说真不愧是贵族出身。
哪怕她总在闲聊试图从爱丽丝这里得到点消息,但爱丽丝本人倒不介意让对方占点便宜,很慷慨向对方透露魔法界的常识。
所以,在两人刻意迎合下,双方的交流还算愉快,已初步建立起友谊。
直到十二时半左右,一个笑容可掬、面带酒窝的女人敲开车厢隔间的门,打断了两人的友好交流。
“亲爱的,要不要买车上的什么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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