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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保罗.加索尔12岁。
他是个体弱多病的孩子,虽然有着远超同龄人的身高,但弱不禁风,三天两头就往医院跑。
为此,他的父母送他去打篮球,目的是强身健体。
为什么偏偏是篮球而不是欧洲流行的足球?因为他的父母在当医生之前,都是西班牙的职业篮球运动员。
保罗.加索尔一开始并没有把篮球当作自己人生的终极目标,对他而言那只是一种游戏,他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像父母那样穿上白大褂救死扶伤。
但那一年,巴萨罗那奥运会改变了这个12岁少年的理想。
他在巴塞罗那见证那群嚼着口香糖,穿着炫酷篮球鞋,号称梦之队的家伙们轻描淡写的以122比81的比分血洗了西班牙队,血洗了世界篮球,几乎以玩乐的姿态拿到了奥运冠军。
那行云流水的快攻推进,暴力的扣篮和震撼人心的防守,都给加索尔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他第一次知道,篮球原来还能这么打。
看着迈克尔.乔丹肩披星条旗站上领奖台,保罗.加索尔的内心埋下了火种。
他想打篮球,他想去美国,去NBA,梦想着在那个水准上打球,和精英中的精英较量,在那里变得强大,然后像梦之队9号(乔丹)一样在场上叱咤风云,穿着自己国家的队服,披上自己国家的国旗站上领奖台!
学医救不了西班牙!
当然,年少的保罗.加索尔完全不知道,乔丹披国旗上领奖台并不是因为爱国和荣耀感,他只是想遮挡掉身上锐步品牌的Logo——当时锐步是梦一队的赞助商。
但这就是明星效应,他们的任何作为都会被刻意美化,他们的存在会为人们带来希望。
一年后,一件更振奋人心的事情给予了保罗.加索尔更大的希望——罗杰,一个在美国高中打球的中国籍球员在首轮第四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选中。
在此之前,国际球员两大先锋,德拉岑.彼得洛维奇的选秀顺位是第三轮第13顺位,阿维达斯.萨博尼斯首轮第24顺位。
罗杰,首轮第四顺位。
你不难想象这是多么可怕的成就,不难想象这对加索尔的冲击有多大。
罗杰的选秀顺位和前两位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当然,光选秀顺位高没用。
萨姆.鲍维在1984年的第二顺位被选择,可没人认为他比第三的乔丹、第五的巴克利或者第十六的斯托克顿更强。
在此之前,白人欧洲球员和亚洲球员在NBA大多都没有太好的发展。
亚裔球员在NBA不是没有过,但几乎是小透明,欧洲唯一拥有全明星水准的德拉岑.彼得洛维奇还英年早逝,罗杰在NBA的生存难度之大可晓而知。
可罗杰干了什么呢?他近乎从进入联盟的第一天起就成了个超级巨星,他新秀赛季的表现已经让无数媒体感慨“三年后没人是他的对手”
,他新秀赛季起就展示出了一部分威尔特.张伯伦的统治力,这种统治力在模特界的体现尤为明显。
罗杰的出现让保罗.加索尔的希望不再虚无缥缈,事实证明国际球员在NBA是有生存空间的,而且还能生存得很好。
然后,他经历了堪称梦幻的90年代。
那个在第四顺位被公牛队选中的家伙不仅仅在NBA生存,不仅仅成了全明星,还把那个在1992年的巴塞罗那无所不能的迈克尔.乔丹直接打得滚出了这个联盟!
不过,加索尔虽然视罗杰为希望,但无法真正视他为偶像。
因为同样作为篮球运动员,他和罗杰的打球风格差异实在太大。
一般情况下,一个篮球运动员都会更崇拜自己能够模仿的人。
所以加索尔真正崇拜的球员是蒂姆.邓肯,一个安静的、谦逊的、学识渊博的、技术全面的大个子,他还未进联盟就已经遭到哄抢,职业生涯第二年就拿到冠军。
那时候他就幻想着在马刺队打球,和邓肯一起打球,成为他身边的大卫.罗宾逊。
此时此刻,保罗.加索尔愿望成真。
他穿着圣安东尼奥的黑色“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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