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 英雄救美的传说 1(第1页)

第三章英雄救美的传说1

banner"

>

之前说了那么多还没有完整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萧忆水,今年33岁,在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总行上班,我爸逢人就说我是社会精英。

而我却觉得自己其实就像一只气球,飘浮在一个布满钢筋水泥、充斥着各色人等的超级大都市,那个城市的高楼大厦就像困住我的四面墙壁,它们也在不停地向着天空伸展,我飘浮在城市的半空,低头时可以看到生活在城市底层挣扎着的人们,抬起头来却望不到尽头。

我说过我爸妈喜欢现在的我,而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也喜欢现在的我。

不过也许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毕竟他们关注的核心是我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中的配合做得够好就行了,说到底,我们之间就是工作关系。

所以,我是个什么样子其实只与我自己有关。

也有好多人说喜欢我的性格,说我温文尔雅很有绅士风度,whatever,他们喜欢怎样想都行,那其实也没什么所谓。

凌蓝蓝就是说喜欢我的人中的一个,不过她和只是说说“我觉得你这个人不错”

的那些人不同,她的喜欢带有一定的目的性。

如果说我出现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只是走路带风和脸上带笑,或者说是一部无声黑白默片的话,凌蓝蓝出现的时候就是带着交响乐前奏的彩色电影。

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是翠绿的,橙黄的,热闹而热烈,但,还好像有点儿不一样的感觉,孤独——热闹的彩色包裹着孤独和冷清,这种感觉让我心生怀疑。

说句题外话,我们银行这种地方女孩子很多,漂亮女孩儿更是不少,她们个个衣着光鲜妆容精致,但我在她们当中看到有色彩的其实并不多见,男生也是,大部分男人都是黑白或者灰色的,这么多年来这种第一眼的色彩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个谜,那些色彩和朦胧的光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说回凌蓝蓝,她是一个气场十足的女生,在我们这样一个“敛声屏气,恭肃严整”

的职场当中,她可不单单似凤姐那般“丹唇未启笑先闻”

,而是嬉笑怒骂之声遥遥可闻,红唇艳装摇曳而来全若入无人之地。

凌蓝蓝身材高挑窈窕有致,长相美艳出众,照她自己的话说,比《来自星星的你》的女主角更多几分性感,而大家在心里更加认同的一定是张扬跋扈的性格更有几分相似。

按说在我们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风格是很难被接受的,可偏偏她是Jessica的助理,而Jessica又是一个大不寻常的女人。

Jessica,我们的市场总监,香港人,之前长期任职于外资银行,相较于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真正给我带来强烈震撼的是她的个人形象,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那就是——时尚。

Jessica个子不高,留精干的短发,头发一定是打过发蜡的,油亮利落,衣着嘛就一个《VOGUE》画报,她有的时候穿一字领露锁骨的短款针织衫,面料和版型极为考究,露出一小圈紧致的腰腹,一条阔腿长裤一直盖到高跟鞋的鞋面,那双嵌着细碎水晶的高跟鞋估计足有12厘米高,我总担心她尖细的鞋跟如果一不小心扎到下水道的盖子上根本就没有办法拔得出来。

Jessica穿风衣的时候更是一道风景,一件宽肩的黑风衣,领子、袖口和底边镶着亮白色的边,闪电一样,她这时会在脖子上系一条花色热烈对比强烈的丝巾,不大的脸上遮一副大大的墨镜,胳膊上挎着大个的湖蓝暗纹皮包,风衣里面是一件满身几何图案撞色设计的连衣裙,不用看LOGO就知道是某个大牌的当季新品。

她宣扬工作生活都要兴致勃勃,她说我们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活得很苦,她的目标就是要把我们从痛苦的工作状态中解救出来。

我其实一直没有搞懂她到底要如何解救我们,我想她不断给予我们的视觉冲击和时尚风向可能是计划的一部分,以至于办公室里的姑娘们宁可攒上好几个月的工资去买某个大牌的新品包包,幸好我不是女孩子,对于这些时尚也不甚敏感。

这样的领导选出的助理一定也是有异于常人的,所以凌蓝蓝对Jessica的胃口。

职场上从来都是绝对的爱屋及乌,凌蓝蓝竟然成了大家争相结交炙手可热的人物。

其实她人很聪明,Jessica的各项工作、文件报告、活动日程安排得井井有条,还总是有很多灵光乍现的好点子,Jessica不止一次地说让她去做产品经理。

有几次据我不经意间的观察,这丫头并不是不分场合的张狂,有大领导在的场合她绝对举止斯文含而不露,而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职级低于Jessica她都毫不例外地颐指气使、原形毕露,所以应该说她是没把其他人放到眼里。

我内心里觉得她的这种心态很危险,没准儿哪一天会翻船,相信有这样想法的人绝不止我一个,而我并不是盼着她翻船的人。

被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喜欢上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惬意的事儿,她像一颗传播复制能力极强的病毒,将她的这个心意散布于我们一整栋42层楼高容纳了不少于3000人的银行总部大厦,让那些根本和我没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了我,她得意地对我说她的病毒传播策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按理说像凌蓝蓝这样张狂高傲的女子是不会看上我这样一个没有多少野心又斯文和气的男生,或许你会说她喜欢我与她截然不同的性格。

这样的成分不能说完全不存在,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真正的原因却要从那次偶遇说起。

对了,我得先说说我和这座城市的相处之道,这是我在城市蜗居了两年之后才找到的——在万物宁静之处抚摸她的柔软,这虽然不是我的发明但着实令我发展出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城市徒步。

对于徒步来说,这座城市能够给予我的真的很多,她用多变的地形和地貌,把我塑造成一个沉静而执着的徒步者。

热门小说推荐
大魏读书人

大魏读书人

武昌一年。大魏王朝,女帝登基,日月当空。然而,女帝登基,天下大乱,朝野汹涌,一时之间妖魔出世。为镇压妖魔,女帝创建锦衣天卫,负责斩妖除魔,巡查缉捕,以正朝纲。也就在如此动荡时代,许清宵穿越而来,成为一名郡县捕快。然而在这个世界有一种东西名为‘异术’,可迅速提升实力,获得超强的力量,只是修炼这种‘异术’,将会付出极其可怕的代价,轻则身亡,重则化妖,为祸人间。但让许清宵惊愕的是,自己觉醒文宫,只要读书便可凝聚天地文气,可完美抵消异术所带来的副作用。金乌淬体术观想金乌,身化太阳,以至阳之气淬炼肉身,凝聚大日圣体,每次修炼都会引阳气入体,衍生金乌杀念,失去理智太阴凝脉术气化太阴,吞噬海量灵气,凝聚蛟龙灵脉,法力奔腾,如洪水江河,每凝聚一条蛟龙灵脉,便会凝聚龙煞之气,化妖成蛟就如此,借助着天地文气,许清宵依靠异术,一步一步问鼎至高。吾乃许清宵,大魏读书人。读的是春秋!...

反派崽崽不好养,山神外挂上大分

反派崽崽不好养,山神外挂上大分

因为一场见义勇为,孟婉婉葬身车轮下,再睁眼,她没有出现在医院里,而是出现在一个破烂不堪的茅草屋!原来她得到了一本山神手册,只要完成山神手册的委托,就能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这一世,孟婉婉成了一个乡下野丫头,被爹娘卖给糙汉做了老婆,家中还有三个崽崽...

囚禁公主?逼我当反派是吧!

囚禁公主?逼我当反派是吧!

斯图亚特公爵家的继承者李尔是个痴迷于奥术的法师,整天不见人影。直到听说自己的未婚妻公主要被抢走了。李尔看了一眼被囚禁在自家卧室的公主,疑惑地走出了家门。明明是个法师他却用剑砍瓜切菜的击败了自己的竞争者。又有传闻李尔沟通异外神明,教廷圣女微服私访。为什么失踪已久的公主会出现在你的卧室?圣女惊愕。面对圣女的疑问,李尔沉吟片刻道圣女殿下应该不介意跟公主做个伴吧?于是凭空出现的锁链直接将圣女给吊了起来。这些人都怎么回事?不知道在别人家里乱逛是很危险的吗?这不是逼我当反派吗?看着家里越来越多的被囚禁者,李尔无奈的叹了口气。游戏文反派第四天灾...

千万别惹大师兄

千万别惹大师兄

叶宇穿越到百族林立,力量为尊的天玄大陆,偶然觉醒了埋葬系统,能够看到别人的死亡倒计时,只要他给人收尸埋葬就有奖励。穿甲,吸血,韧性,暴击,反击,连击,闪避,悟性。当八种特殊属性堆叠到一定的高度,他无敌人世间,俯瞰苍生兴衰。只不过,眼下有一个难题需要他去解决。人终有一死,这是世间常态,可要是太阳也有死期,那该如何是好?就在叶宇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师傅给他收了一个小师妹。我是师心水,不知是什么原因,我能听见大师兄的心声。只不过,能够听到别人的心声未必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方的实力比你强的情况下,比如我时刻都得小心不要暴露,免得被杀人灭口。听我一句劝,千万别惹大师兄,他表面上看起来很大方,其实很凶残,你敢招惹他,他就敢埋了你!...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