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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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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也许是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应该成为一名作家。
大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岁的时候,我曾试图放弃这个想法,但很快,我意识到这是在违背我的本性—迟早我将不得不安顿下来写书。
我家兄弟三人中,我排行老二,而且正好比哥哥小五岁,比弟弟大五岁。
八岁之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的父亲,再加上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变得越发孤单,不久就养成了令人讨厌的怪癖。
而这也使我在整个学生时代都不受人欢迎。
就像所有孤独的孩子一样,我喜欢编织故事,并和幻想中的人交谈。
我想,从一开始,我的文学梦想就与这种孤立感和轻视感交织在一起,难分彼此。
我知道我有文字天赋,也能够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我可以创造一个只属于我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现实世界受到的伤害都可以得到弥补。
当然,虽说是有些天赋,但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写的那些严肃作品—一些有意表达出严肃意味的东西,总共还不到六页纸。
四五岁时,我创作了第一首诗,母亲按我的口述把它记下来。
具体写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隐约记得是关于老虎的,那只老虎长着“像椅子一样的牙齿”
—看起来是句不错的比喻吧。
但我估摸着这首诗多半是剽窃自威廉?布莱克的《虎》。
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是我在十一岁那年写了一首爱国诗,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
两年后,赫伯特?基奇纳去世时,我又写了一首诗发表在了当地报刊上。
等我稍微大一点,偶尔也会尝试一些英国乔治时代风格的“自然诗”
,但是常常半途而废,而且写的也确实不怎么样。
大约有那么两次,我尝试写过短篇小说,结果自然是惨败而归。
于是,以上所有内容就是那些年里我诉诸纸上的“准严肃作品”
。
不过,在这段时间里,某种意义上,我也确实参与了一些文学活动。
首先是那种命题作文,这种东西我写起来很快,也很简单,但是却感觉很枯燥。
除了学校作业,当时,我还能以现在望尘莫及的速度作几首应付场合的、半喜剧性的诗歌—十四岁时,我就能仿照阿里斯托芬的风格,只用一周时间就写出一部合乎韵脚的戏剧—顺便还帮助学校编辑杂志,包括印刷版和手写版。
这种校刊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那种,我在上面花的功夫比现在在稿费最便宜的报刊上花的还要少。
但是与此同时,在这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在贯彻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文学练习:创作一个关于我自己的长篇“故事”
,就像是记录在脑海中的日记一样。
我相信不少儿童和青少年都有这样的习惯。
当我还是个很小很小的孩子时,我曾经幻想自己是罗宾汉,并在脑海里构想着一幕幕激动人心的冒险故事,但很快,我的“故事”
不再仅仅局限于这类纯粹的自恋式幻想,而是越来越多地选择用一些简单而纯粹的语句去描述些什么—比如我在做什么或者看到了什么。
偶尔会有那么几分钟,这样一段话会忽然闯进我的脑海里:“他推开门,走进了房间。
一缕昏黄的斜阳,透过薄纱窗帘,照射在桌子上。
桌上有一个半开的火柴盒,静静地依偎在墨水瓶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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