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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穿是不是太超过了?”
姜衍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抿了下唇,羞的眼睛都水汪汪的。
白色衬衣采用窄腰设计,勾勒出他盈盈一握的腰身,侧腰半透明,平坦的小腹若隐若现。
下身则是一条服帖的短裤,仿佛贴着皮肤,完美展现挺翘圆润的轮廓,笔直修长的腿洁白无瑕,膝盖骨圆润可爱,透着一点粉。
“完全不会!
要不是我只想躺着,我绝对会心动!”
他的舍友里奥捂着脸夸张地说,“哈尼,你这样超级可爱,阿多尼斯绝对会爱上你。”
“只要他真的是你的网恋对象。”
里奥眼里闪过一丝戏谑,“他绝对会感到惊喜,说不定还会迫不及待把你拉到酒店开房~”
阿多尼斯可是常年都被评为全美最想嫁的人,同时也全美最不敢惹的人。
想嫁是因为他得天独厚的条件,他不仅有无人能比的容颜,身材更是堪比黄金比例,还是数百年贵族的唯一继承人,上帝好像把所有的爱都倾泻在这个男人身上。
但同时,或许是太过完美会导致不平衡,于是在性情方面,阿多尼斯阴冷暴戾、阴晴不定、冷酷无情,不管是王子公主,还是千金少爷,但凡想要靠近都被一顿言语羞辱,最后捂脸而逃。
这样的男人就像是一颗毒苹果,只能欣赏,不能靠近。
姜衍珩眼里闪过一丝心虚,他哪认识阿多尼斯·奥古斯丁啊。
那些充满挑逗和暗示的聊天记录都是他自己捏造的,谁还没两个手机呢。
“哈哈哈哈,”
姜衍珩尬笑,双手在胸前交握,脸颊因害羞期待而染上红晕,“ihopeso。”
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阿多尼斯爱上他。
是的,姜衍珩是穿书的。
这个世界是一本万人迷团宠文,万人迷的是主角受,他是万人嫌。
前世他父母双亡,亲人把他当球踢,没人需要他,所以姜衍珩对前世完全没什么留恋的,至少在这个世界原主家庭比他还好,虽然父母离婚各自有了家庭,但至少不缺钱。
原主会变成万人嫌,也是因为他嫉妒主角受是团宠万人迷,轻松获得所有人的喜欢,才会针对他。
那自己不要做那些事情不就好了?
姜衍珩直接躺平,打算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结果脑海里嘎嘣一下窜挤进一段陌生的记忆。
原来他穿的这本小说崩了!
8次,足足8次,这个小说世界的大反派已经把主角攻和主角受双杀8次了,世界也崩溃了8次,这是小说世界重启的第9次。
不要啊!
好不容易轻松愉快的生活就唾手可得了,姜衍珩不容许有人破坏它!
他脑海里涌现一个大胆的想法。
大反派会搞死主角攻受肯定是因为爱而不得,总不能只是看他们不顺眼吧?
所以在大反派遇上两个主角前,让他爱上别人不就得了?
姜衍珩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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